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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4-04-21 取消訂閱  回經濟部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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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近期部分人士批評台電向企業用戶高價購電一事,台電表示,需量反應措施自1979年就開始實施,並非近年才有,也是國際電業的普遍作法,而非我國獨有。部分意見總將需量反應措施曲解為缺電,甚至上綱到能源政策錯誤,但其實在過去三座核電廠、六部機組皆運轉時,需量反應措施也同樣有實施。台電強調,穩定供電本可同時透過供給面及需求面雙管齊下,台電透過多元措施確保供電穩定,盼社會大眾予以理解,而非將任何有助供電穩定的措施都刻意曲解抹黑,對於台電同仁專業實在不公平。至於外界擔心需量反應會增加台電過多的支出,台電指出,以去(2023)年統計為例,需量反應措施共抑低用電9.1億度,平均每度成本2.16元,佔台電全年成本不到0.2%。

台電說明,需量反應措施並非強制用戶限電,而是以電費扣減為誘因,讓設有自備發電機或能快速調整產程之用戶自由選擇參加,鼓勵用戶配合減少尖峰用電,或將尖峰用電轉移至離峰時間,全世界的電業都將其視為重要的電力資源。

台電表示,即使以4月15日夜尖峰供電緊澀來看,當天執行的措施有計畫性、即時性及需量競價,初估抑低約480萬度用電量,電費扣減總金額2,000多萬元,平均每度近5元。台電強調,相較為了一整年8,760小時中僅約200小時的用電尖峰而耗費鉅資新建每度成本約9至17元的尖載機組,如果是為因應用電尖峰或突發狀況,以需量反應措施引導用戶抑低用電,更可兼顧經濟與環保。

有關立委認為需量競價不能變成常態,台電表示,「需量競價」,是需量反應措施的其中一種,採愈低報價者先得標,因此並非均為每度10元。在電力系統有突發狀況時,若是能配合台電臨時於2小時前通知且抑低用電者,即加碼其報價2成,屬於短期間救急的應變,並非常態。台電說明,近三年也已減少執行次數,而4月15日夜尖峰時段所採取需量競價,可避免後續如又遭逢其他突發狀況,以致停電造成更大損失,因此在救急情境下短期執行需量競價,既合理,也務實。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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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113)年 4 月 19 日公告,終判認為自臺灣進口之聚碳酸酯存在傾銷,經濟部表示,已積極協助我方應訴廠商降低終判稅率,自約17%降到9%-12.2%,同時也規劃轉移市場至歐美、東南亞及非洲等新市場拓銷工作,五月就要啟動一系列參展與市場開發計畫。

中國大陸於111年11 月底開始對自臺灣進口聚碳酸酯展開反傾銷調查,經濟部立即於當年 12 月初邀集工業總會、石化公會及相關受影響業者座談,業者主要關切中方指訴內容有待釐清、界定調查產品範圍等,業者並表示將積極應訴。經濟部除說明本案調查程序,亦表示將補助業者聘雇律師協助應訴,同時請工業總會協助就受調查產品範圍進行確認。

去(112)年8 月中國大陸公佈初判結果後,經濟部即與業者討論與評估,已有業者提前布局及分散市場,拓展歐美、東南亞、土耳其、北非等地,並加強透過異業結盟拓展海外市場,例如本年5月將整合石化、機械等產業赴美國佛羅里達州參展,打造原料到塑橡膠製品整線展示區,並辦理產品發表會及國際記者會,7月將赴印度新德里舉辦臺灣形象展,設置石化應用與產業鏈展示區、產品發表會及媒合會,9 月將籌組石化貿易訪問團赴埃及與阿爾及利亞拓銷,並安排拜會當地重要工商協會等。

鑒於業者擔憂受中方貿易壁壘調查所引發 ECFA 終止以及去年 12月 22 日中方取消部分石化產品關稅減讓影響,經濟部王部長高度重視業界心聲與需求,陸續於去年10月初及12月底親自主持座談會與紡織、機械、石化產業公協會及業者溝通交流,向業者說明政府已做好相關準備,將就各項產品所需要的低碳化輔導、智慧化生產、分散市場拓銷、鼓勵差異化商品研發等四大面向持續支持,協助業者持續開發海外市場、健全產業體質,不過度依賴單一市場,未來視情況增加政策工具資源,以利業者因應。



貿易署發言人:李冠志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397-7109、02-2397-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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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雙邊貿易一組許志明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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