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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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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創新研發

產創條例修法

為持續優化產業投資環境、加速產業智慧升級轉型,「產業創新條例」業於108年7月3日公布增訂第10條之1智慧機械及5G投資抵減、暨108年7月24日公布修正部分條文,包含租稅優惠措施延長10年、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規定、強化研發成果流通運用、多元彈性留才攬才工具、鬆綁有限合夥創投募資型態亦得適用透視個體概念課稅等,有助於穩定租稅及投資環境,讓產業安心投資、加速創新布局。
聯絡資訊
經濟部工業局
林翠萍專員
02-27541255分機2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