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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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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3-09-23 00:00
人事處

經濟部統計處 約僱人員(聘僱人員)1名職缺公告

點閱數290
一、職缺單位﹝地址﹞:經濟部統計處﹝臺北市福州街15號﹞。

二、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三、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四、名額:正取1人;備取2人﹝候用期限3個月﹞。

五、資格條件、聘期及報酬等資料:
(一)資格條件:
1.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具熟悉資料庫相關操作尤佳。
(二)僱用期間:
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視工作表現決定僱用與否,如續僱則僱用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止,後續依年終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續僱(一年一僱)。
(三)月支報酬:新臺幣36,316元(28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29.7元)。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商業管理相關業務。
(二)辦理商業發展業務之輔導事項。
(三)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七、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請有意報名者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https://srv.moea.gov.tw)網頁下方「外補職缺公告」點選報名(本職缺報名專頁網址: https://srv.moea.gov.tw/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11209001),並請同時填送「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以完成報名作業。
1.點選【我要報名】按鈕以網頁線上報名方式詳實填寫相關報名資料。
2.報名應檢附文件(紙本或上傳文件掃描檔)、寄(傳)送方式及注意事項如下:
(1)請於本職缺公告網頁下載「經濟部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依式填寫,甄選報名表請簽名確認填報資料(上傳系統之報名表請簽名掃描後傳送,請勿以剪貼簽名方式處理)。
(2)請檢附報名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下【上傳系統文件如超過20頁,請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以紙本寄送相關資料】:
A.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外學歷證件須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未提供證明者,以資格條件不符合,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部不另行通知補件)。
B.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如服務證明、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或勞保投保資料等〕或訓練證明。
3.於網頁線上報名並採紙本方式寄送報名表及佐證資料者,請務必注意以下訊息:
(1)請於112年9月30日(星期六)【報名截止期限】前,將報名應檢附文件逕寄: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經濟部人事處第2科陳小姐收【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統計處年度約僱人員」】。
(2)為保障應徵者權益,請以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恕不退件。
(3)為利確認紙本報名表件送達資訊,請務必完成線上報名事宜。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報名日期
2023-09-23 00:00

2023-09-30 23:59
相關檔案
經濟部新進聘用或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
開啟經濟部新進聘用或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odt檔 20.33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