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中華民國經濟部

:::
本部新聞
2019-06-20 13:31
能源局

離岸風電與生態保育雙贏

點閱數757
關於媒體關注海洋生態保育與離岸風電發電無法雙贏,指已經開發中的離岸風場大多在白海豚棲地附近、調查不完全,環評草率通過,無完整生態考量等情事,恐與事實完全不符,誤導社會大眾,經濟部提出澄清如下:

1、 離岸風電公告選址均已排除應予保護或敏感區域
經濟部在104年7月公告「離岸風力發電規劃場址申請作業要點」及36處潛力場址,業依據各機關相關法規限制及公告,確切排除各環境敏感區域,避開應予保護、禁止或限制建築地區,讓業者於規劃時先行避開各項既有環境敏感區域,包括林務局預告之「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等均已先行排除。

2、 場址已避開「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
(1) 36處潛力場址公告時已先避開農委會林務局2014年4月21日預告之「中華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
(2) 依離岸風電區塊開發政策環評結論,針對白海豚重要棲息環境擴增1,000公尺緩衝帶。
(3) 白海豚主要棲息在近岸淺水區域,95 %目擊記錄落在水深小於15 m、離岸3.1 km內,環評審查均已要求風場離岸超過3公里或退縮大於25公尺水深區域。

3、 開發前均依法進行嚴格個案環評審查
(1) 所有風場均依照環評法規進行開發前各項環境基線調查,並依審查要求,承諾持續進行開發前、施工中以及營運期間的監測。
(2) 環評審查係經委員、專家學者、各方意見及開發商之答覆進行專業判斷與綜整考量,判定環說書足以提供審查判斷所需資訊,且各項目評估結果影響輕微,對環境無顯著不利影響,始得通過。

4、 公開監測資料嚴格把關
(1) 本部能源局將以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權責,要求開發商落實應盡之環評承諾事項,協助環保署進行環境調查監督。各項生態環境影響評估與監測資料並將依照環評要求提交與公開。
(2) 對於施工期間對於生態環境之影響一節,本部能源局業邀集國內專家學者組成生態環境小組,調查生態環境「基線」及施工相關影響等資訊,相關成果後續將外說明。
 
經濟部表示,海洋生態保育及離岸風電發展絕不互斥,也可以雙贏。政府也已經提出具體的作法,並針對風場開發進行嚴格把關,並要求業者落實環評承諾,以兼顧風場開發與環境保育。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boe.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陳崇憲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ctchen@moeaboe.gov.tw
 
媒體聯絡窗口:經濟部能源局夏峪泉科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5、0910-668-295
電子郵件信箱:yhhsia@moeab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