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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4-05-02 取消訂閱  回經濟部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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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今(2)日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訴求台中要增氣、必須先減煤,台電表示,台中用電持續上升,必須要確保台中市民跟全台國人用電,因此才要推動燃氣機組計畫,增加燃氣可以讓供電穩定,也讓減少燃煤的步伐繼續向前。目前台中電廠已減煤600萬噸、空污排放量減排6成,呼籲在地支持台中用電。

台電也說明,目前北中南地區皆積極推動增氣減煤,減少舊型燃煤機組的使用,因此包括大潭、協和、通霄、興達、大林等更新計畫,不僅提高整體供電能力,且每個區域都有自身電源,將有助於區域供電平衡,並非記者會所指的單押台中。

台電進一步指出,台中電廠用煤量在2014年達到高峰的1,839萬噸,空污排放量也達到3.9萬噸。近年台電落實增氣減煤,更擴大自主減煤,並累積投入逾400億元升級空污防制設備,透過多元措施,至今台中電廠已減煤超過600萬噸、空污排放量減排6成。

台電說明,為加速台中電廠以氣換煤,台電積極推動兩階段燃氣轉型,承諾台中電廠第1部燃氣機組商轉後的隔年底,啟動拆除2部燃煤機組及1根煙囪。待新增2部台中電廠燃氣機組及1部民營新燃氣機組商轉上線後,在供氣無虞條件下,隔年台中電廠用煤量預估可再進一步減少100萬噸,台中電廠用煤總量將降至1,100萬噸以下。

台電強調,增氣的目的在於進一步減煤,台電規劃「台中電廠第二期新建燃氣機組計畫」,更是下一階段滿足地方用電需求、深化減煤及區域供電平衡的關鍵。台電規劃設置四部總裝置容量550萬瓩以下之高效率新燃氣複循環機組,搭配最新污染防治設備,空污排放將可再進一步減量。待燃氣機組逐步商轉後,既有燃煤機組也可逐步除役轉為緊急備用,達成2035年台中電廠以氣換煤的目標。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mail:u910707@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環境保護處温桓正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200/0928-856-112
Email:u015178@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電源開發處胡克鴻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6850/0919-272-789
Email:u064321@taipow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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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台電與新北市府就核一乾貯達成協議,台電表示,無論是核一建置完成的乾貯,或是核二要趕快蓋的乾貯設施,以全球經驗來說,都是高階核廢料處理的重要路徑,特別是從四月地震頻傳來看,核廢料一直放在爐心及用過燃料池並非是理想狀態。台電願與新北市府一起往前邁進,讓核廢料處理工作得以展開,核二乾貯設施的部分也盼新北市府也能夠早日支持推動。

台電指出,今年4月1日新北市與台電達成行政調解,化解核一乾貯水保設計變更核定疑慮,並同意完工展延。台電已於4月18日透過經濟部核轉相關資料予新北市府,依照調解內容,新北市府需於台電提送核一廠室外乾式貯存水土保持計畫(第二次變更設計)相關書圖後,三週內完成核定作業。台電預計在發布開工通知後一個月內動工興建,進行加高陂址擋土牆及改善排水等作業,並於三個月內完成並進行熱測試,熱測試開始後四至六個月內啟用。

至於核二乾貯,台電雖已取得「營建工地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之核准,惟因遲無法施工,向新北政府農業局提出之水土保持計畫相關期限展延申請亦未獲核准,因而衍生「水保開工期限展延」、「水保完工期限展延」、「水保申報開工」3項訴訟案,目前皆於法院審理中。對此,台電希望能比照核一廠行政調解模式,化解雙方訴訟疑慮,讓核二廠室外乾貯設施能盡早完工啟用。

至於部分人士認為可將核二用過燃料棒先移放至核一乾貯內,台電說明,此舉將涉及開發項目變更,必須先處理核一室外乾貯環評、核一除役環評及核一室外乾貯安全分析報告修訂等問題,程序上恐繁瑣費時,且運輸過程需經過萬里、金山、石門等地,當地居民及地方政府的意見也是考量關鍵。

台電強調,核廢料不只是技術問題,還需要依循民主精神與法治程序凝聚社會共識。台電會以符合民主、尊重民意的機制,持續積極進行社會溝通。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mail:u910707@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核能後端營運處廖英辰處長
聯絡電話:(02)2365-7210分機2200/0953-685-053
Email:u880803@taipow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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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2019年首度發布環境白皮書,宣示友善環境使命,開啟電力設施生態共融計畫,自上百個電力場域選出5個生態電廠潛力廠址,陸續推動台西風場蝙蝠棲地移居、興達電廠永安濕地飛鳥電廠營造等,近3年累計投入2.4億元、近2萬人力於環境友善作為,今(2)日獲頒「遠見ESG企業永續獎」環境友善組楷模獎,是國營事業唯一獲獎,也是台電二度獲肯定。

2024遠見ESG企業永續獎今於台北遠東香格里拉飯店舉行頒獎典禮,現場台電由副總經理郭天合代表接受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表揚。《遠見雜誌》自2005年起連續20年舉行此獎(前身為CSR企業社會責任獎),針對企業綜合績效、低碳營運、環境友善、教育推廣、公益推動等9大面向評選,今年共192家企業、319件專案報名,46家企業單位獲獎。台電繼2021年以全國首座綠能主題展館「電幻1號所」奪下教育推廣組首獎後,如今再以電力生態共融推動獲傑出方案類環境友善組楷模獎,與富邦人壽、亞洲水泥等知名企業共享榮耀。

台電表示,持續追求電力穩供並與自然共生共好,台電創國營事業之先設立環保專責單位近40年,在滿足民眾用電需求之外,積極發展再生能源、推動機組更新、升級既有環保設備及氫氨新能源應用等,逐步邁向電力淨零目標。

台電2019年發布環境白皮書揭露環境永續6大策略面向,以此推動「建置電力設施生態融合計畫」,納入外部專家學者、環保團體及地方政府等多元夥伴合作,並於2023年9月成立生態保育專家小組,以企業層級響應國際OECM(其他有效保護區)精神。

台電從上百個電力場域盤點15座潛力電廠,進一步選出最終5處打造生態電廠。台電指出,其中雲林台西風場為台電第一個生態共融計畫,為兼顧綠能開發與當地蝙蝠生態,2020年啟動蝙蝠棲地移居計畫,展開全台規模最大蝙蝠研究,透過棲地補償方式逐步引導遷移棲息環境。

台電說明,另因應高雄興達電廠旁永安濕地原先即有近百種鳥類棲息,為維護生物多樣性,台電自2010年起投入生態研究,迄今蒐集逾30萬筆水鳥及水深資料,運用科學化管理並結合水位調控技術,讓濕地水鳥數量顯著提升,更成為黑面琵鷺等候鳥重要中繼站,贏得「飛鳥電廠」美名,去年亦獲2023台灣企業永續獎單項績效中的創意溝通領袖獎。

台電表示,除台西、興達之外,台電也在台中大甲溪電廠設立馬鞍壩生態魚道,於苗栗卓蘭電廠營造螢火蟲生態棲地,在南投萬大電廠發現霧社血斑天牛、無尾葉鼻蝠等珍稀動物,並成功復育原生種「臺灣大豆」,讓生態電廠可以成為環境教育的推手之一。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mail:u910707@taipower.com.tw
業務聯絡人:企劃處宋祥正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6440/0928-280-709
Email:u615094@taipower.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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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05月02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30652583號
附件說明:無

主旨:公示送達「林向樺(身分證統一編號:G12266****)未經許可輸入非屬本部公告准許輸入之中國大陸物品案」檢證來函說明通知函。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78條、第80條及第81條。
公告事項:
一、本署113年4月8日以貿管理字第1130652033號函請應受送達人檢證來函說明旨述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案件在案。惟經本署以雙掛號郵寄後遭郵務遞送退回,函件無法投遞,爰依法辦理公示送達。
二、本公示送達自刊登公報之日起,經20日發生效力。
三、上揭函件現由本署保管,請應受送達人儘速向本署(地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電話:02-23977534)領取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函復,如逾期仍未函復,本署將逕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予以議處。



1130652583A公告 開啟1130652583A公告.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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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造優質創業環境,形塑臺灣成為創業型社會,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辦理「新創事業獎」選拔活動,鼓勵各業界創新新創企業,發展具備優質營運模式之新創事業,樹立成功典範,提振創業家精神,帶動國內創新創業之風氣,為經濟注入活水。

最具公信力的新創國家級獎項,選拔成立8年內優秀的新創企業,熱烈邀請各界優質新創企業報名參獎! 

一、報名期間:4月1日(一)10:00~5月31日(五)17:00(採線上報名收件)

二、獎項資訊:以「科技產業組」、「創新傳產組」及「創新服務組」三大類組中,以總得獎企業20名為原則選出獲獎企業

三、參選標的:展現創新性產品、技術、流程、服務及商業模式之八年內新創企業(民國105年6月1日(含)後成立)

四、詳細參選資格及申請方式,請參閱官網(https://startup.sme.gov.tw/startupaward/)

五、聯絡窗口:新創事業獎工作小組
洽詢電話:(02)2366-0812分機326 白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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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如附件。

計畫申請網址
附件5_113年度申請須知公告事項 開啟附件5_113年度申請須知公告事項.pdf檔
公告受理申請 開啟公告受理申請.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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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秘書室)

職稱:約僱人員(限具身心障礙資格人員)

薪點:270薪點(折合新台幣36,450元)

名額:1名。(備取2名)

上網期間:自 113 年 5 月 2 日至 113 年 5 月 10 日

資格條件:
1 限具身心障礙資格證明文件者。
2. 高中以上學校畢業。
3.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物品管理事宜。
2.辦理文書資料處理事宜。
3.辦理庶務業務協助事宜。

工作地址:台北市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秘書室)

備註:
1.本職缺限具身心障礙資格人員,薪點為270薪點(折合新台幣36,450元),自113年6月3日起至11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報到前一日止。代理理由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約至113年7月底或8月初)
2.意者請於113年5 月 10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分證、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之pdf檔上傳(未上傳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4.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聯絡電話:23433300分機7601蕭小姐。

商業發展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
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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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稱:專業秘書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5/02~113/05/16

資格條件:

一、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並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學歷、專業訓練、研究成績、工作經歷等):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者。
(二)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2年以上著有成績。
(三)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四)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
(五)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二、具英文聽說讀寫能力(附語言檢定證明尤佳)。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非本署現職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

一、規劃及籌辦美洲、歐洲、非洲國家雙邊會議、互訪、外賓接待、貿易障礙排除及雙邊經貿合作活動等業務。
二、蒐集、研析並彙編美洲、歐洲、非洲國家雙邊會議相關議題及辦理會議或活動之交流溝通業務。
三、蒐集、研析雙邊重要經貿議題、經貿法規、經貿情勢資訊並撰擬分析報告。
四、辦理與經濟部駐外機構聯繫、協調等綜合行政業務。
五、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mewebo.trade.gov.tw/」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必附):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
(二)符合應徵資格證明文件(必附):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2.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著有成績之證明文件。
3.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三)英語檢定或其他外語、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面試(含英文口試)及筆試(英文能力測驗)甄選。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為一年一聘,初次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408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55,08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Lynn@trade.gov.tw(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請勿電郵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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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職稱:研究員

正取:1

備取: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5/02~113/05/30

資格條件:

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 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 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4年以上者。
二、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相當英檢中高級以上尤佳(請附證明文件)。
三、熟悉Microsoft之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作業軟體。
四、主動積極、思慮縝密,善溝通協調,具抗壓性,並具國際貿易業務及法律專業經驗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非本署現職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

一、 貿易安全管理業務。
二、 辦理出口管制研討會及宣導。
三、 研析國際出口管制措施趨勢。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mewebo.trade.gov.tw/」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
(二)符合應徵資格證明文件:
1、大學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2、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或在職證明、離職證明(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
(三)相當英檢中高級以上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英外語、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否則視同未具該項資格;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面試及筆試(英文能力測驗)甄選。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為一年一聘,初次聘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期滿視年終評核結果決定是否續聘。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36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48,6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Lynn@trade.gov.tw(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請勿電郵應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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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經濟部林園產業園區服務中心
職稱:會計員

正取:蔡○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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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3年5月2日至113年5月10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會計或相關學科系畢業,或修習會計學或其他相關學科20學分以上者。
二、具獨立作業及操作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能力。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
四、須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五、具一年以上工作經驗或公家機關職務代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二、配合辦理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紙本郵寄10492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署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主計室職務代理人」,未寄紙本不受理。
二、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大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證書/證照影本
二、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www.moeaea.gov.tw)布告欄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sjchao@moeaea.gov.tw
三、報名期限:113年5月10日(郵戳為憑)前,逾期或未寄紙本皆不受理。
四、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錄取及候補:本職缺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六、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估約113年10月中),聘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與本署約聘人員管理要點或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國內外專科或大學畢業者,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7,800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電話:02-27757792趙小姐。



主計室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 開啟主計室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docx檔   開啟主計室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odt檔   開啟主計室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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