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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合作處 施政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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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業務目標:為加強我與各國高層官員之交流,俾促進我與各國實質經貿關係,進而達成國家外交政策目標,並創造有利我商與各國貿易投資之環境,本處經常推動辦理雙邊經濟合作會議及推動高層經貿官員互訪。
2、目前我與30個國家定期召開部、次長級會議:
部長級會議(計22個):
澳大利亞、印尼(分別為經濟合作會議及能礦會議)、馬來西亞、紐西蘭、菲律賓、新加坡、泰國、越南、史瓦濟蘭、英國、芬蘭、法國、德國、荷蘭、瑞典、哥斯達黎加、薩爾瓦多、瓜地馬拉、宏都拉斯、尼加拉瓜、巴拉圭
次長級會議(計7個):澳大利亞、英國、歐盟、美國、沙烏地阿拉伯、以色列及南非。
3、部、次長級經濟合作會議討論議題廣泛,包括貿易與投資之促進、貿易與投資障礙之排除、中小企業之合作、資源共同開發、雙向技術交流合作、策略聯盟之建立及促進我國參與國際組織等。
4、本處辦理雙邊經濟合作會議業務內容,包括會期之協調、會前前置作業之籌備、會議進行中之議事、典禮、接待、會議紀錄及會後對決議案之分工及執行進度之追蹤管制。
參加國際棉業諮詢委員會:
本項業務原由本部工業局主辦,自81年4月1日起改由本處承辦。
本處負責辦理來本部拜會部、次長外賓之接待,本處並於接待外賓之貴賓室設有不同語言(中、英、法、西)之多媒體簡報及其旁白手冊,以利來訪外賓瞭解本部業務及我國經濟發展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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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推動國際技術合作,提升我產業水準,並分享台灣中小企業發展經驗
1、聯合技術協助訓練計畫:本計畫原係美援項目之一,自民國40年開始,我派遣技術人員赴美國或其他先進國家學習新知識與技能,民國54年6月美援終止後,以「中美經濟社會發展基金」繼續執行。迄94年12月底,在本計畫內出國受訓者達5,499人。
2、台日技術合作計畫:自民國49年開始辦理,民國61年9月中日外交關係中斷後,改循非官方關係進行,透過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繼續辦理,合作項目包括:(1)派遣技術人員赴日短期研修﹔(2)邀請日本專家來
台服務﹔(3)日方器材設備之贈與﹔(4)科技專題研討會之舉辦。迄民國95年12月底已派遣6,455人赴日研修、邀請日本專家2,518人來台服務,日方贈送各項器材設備共值約計美金1,673萬餘元,共舉辦科技研討會58次。惟自民國86年起,日本以我國已進入開發國家,不再適用其海外援助計畫,但同意給予3年緩衝期,故自民國86年起逐年縮減預算3成,並取消器材設備之贈與。為此,自民國88年下半年起由本處編列預算繼續執行是項計畫。
3、台德技術合作計畫:自民國50年開始辦理,主要係選送本部經建及技術人員赴德研修,為期3個月以內。赴德研修人數迄95年12月底已達733人。
4、台法技術合作計畫:本計畫係選送本部經建及技術人員赴法研修,為期3個月以內,為一務實之訓練計畫,自民國82年開辦迄95年12月底,共計選派47人赴法研修。
5、台奧技術合作計畫:奧地利聯邦經濟部次長Mr. Mayer於民國86年10月在台北與本部林次長簽署「中奧技術合作備忘錄」。相關合作計畫自民國88年開始執行。自88年迄95年12月底計派9名學員赴奧研習。
6、台俄技術合作計畫:本處與俄羅斯莫斯科州國際技術合作中心於民國92年7月簽訂「技術合作備忘錄」,由我選派人員赴俄實地研習機械製造、航太工程、複合材料工程,研習人員返國後,由本處就該技術可轉移項目彙整,供我研究機構或民間業者參考。自民國84年迄95年12月底計派45名學員赴俄羅斯研習。
7、產業種子師資培訓計畫:為加強我與友邦國家之經貿關係,執行我與相關國家部、次長級經濟合作會議決議事項,本處自93年起辦理產業技術種子師資培訓,提供友好國家技術訓練協助,分別於93年10月12日至12月8日,針對巴拉圭、菲律賓、泰國、越南、馬來西亞、印尼、約旦等7國開設「工業電子與資訊管理」及「綜合機械加工」兩班別,培訓學員總計33名;94年9月23日至11月22日,針對史瓦濟蘭、巴拉圭、瓜地馬拉、薩爾瓦多、菲律賓、馬來西亞及斯洛伐克等7國開設「珠寶飾品製作」及「綜合機械加工」兩班別,培訓學員總計30名;95年9月26日至11月23日,針對史瓦濟蘭、巴拉圭、瓜地馬拉、薩爾瓦多、菲律賓、越南及印尼等7國開設「珠寶飾品製作」及「綜合機械加工」兩班別,培訓學員總計34名;自93年至95年共計為友好國家培訓產業技術種子師資人員達97人。參訓人員由對象國政府之適當機構遴選,以任職於政府訓練機構、產業相關公會或組織及綜合機械加工技術師資人員,並具專科以上畢業及具備英文溝通能力者為優先考量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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