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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3-20  參觀人次:000194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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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設立

鑒於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訴願」之權利,乃有訴願制度之建立,使人民對於行政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訴願法之規定提起訴願,請求救濟。經濟部爰於民國54年設置訴願審議委員會,人員編制奉行政院民國70年7月7日台(70)訴9403號函核定,民國79年修正,沿用迄今。

經濟部織架構圖
 

更新日期:2020-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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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訴願審議委員會  聯絡地址:100210 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電話:02-23212200-8632/8800  傳真:02-23419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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