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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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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5-12-16 16:53
能源署

經濟部能源署電力發展及管理組(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點閱數15
職稱: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候補2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4年12月16日至115年1月6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具身心障礙手冊。
三、電腦操作需具有基本文書處理能力。
四、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具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
五、具備電力或電機工程相關業務或外語能力(如有證照或檢定成績請附證明)者尤佳。
六、須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工作項目:
一、辦理電業管理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紙本郵寄10492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署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電力發展及管理組職務代理人(身分缺)」,未寄紙本不受理。
二、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大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身心障礙手冊影本
       6.其他證書/證照影本
三、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www.moeaea.gov.tw)布告欄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以word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及檔名請依照信封註記俾便處理)。
四、報名期限:115年1月6日(郵戳為憑)前,逾期或未寄紙本皆不受理。
五、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署網站。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錄取及候補:本職缺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七、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計115年10月),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經濟部能源署約聘人員管理要點規定,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8,948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聯絡電話:02-27757791 江小姐。
報名日期
2025-12-16 16:53

2026-01-06 23:59
相關檔案
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身分缺)
開啟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身分缺).odt檔 27.22KB
開啟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身分缺).pdf檔 96.42KB
開啟電力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身分缺).doc檔 35.5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