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官職等: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二、職稱:科員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5年1月23日~115年2月6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思慮敏捷、做事積極認真負責,並具團隊合作、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者佳。
(四)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
(五)英文能力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者尤佳(請附證明文件)。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所列不得任用或陞任之情事。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亞洲及大洋洲雙邊經貿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注意事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十一、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
十二、聯絡人及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報名日期
2026-01-23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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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 2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