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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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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技術研發

[學界科技專案] 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因應國家科技政策與國際競爭趨勢,依據「經濟部推動學術機構進行產業創新及研究發展補助辦法」,本部推動「科研成果價值創造計畫」,以補助學界方式,有效促成、培育校園技術團隊之新創事業,引領具前瞻能量之新創事業形成新興科技產業聚落,從而落實本部推動新興科技產業發展目標。

計畫範疇:以本部職掌業務領域為計畫申請範圍(註:為落實本部推動新興科技產業目標,學界運用各項技術促成、培育新創事業者,均屬計畫申請範圍),並排除曾接受科技部「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科研創業計畫-拔尖計畫」,及本部「產學研價值創造計畫」補助之同一主題申請。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計畫樣態說明:本計畫以「促新創」型計畫衍生具成長潛力新創公司,另以「育新創」型計畫強化新創公司體質。

一、「促新創」型計畫
(一)申請對象:大專院校。
(二)補助金額及期程上限:3,000萬元/1年。
(三)驗收標的:
1.計畫期程內成立新創公司。
2.開發創新產品或科技服務。
3.技轉金/技術股為不低於補助款40%。

二、「育新創」型計畫
(一)申請對象:大專院校。
(二)申請要件:申請學校須聯合成立3年內之新創公司共同申請。(註:新創公司成立3年內係指登記時點至經濟部該批次截止收件日;且須為申請學校衍生成立之公司,申請時應檢附該公司成立時之技轉合約為佐證)
(三)補助金額及期程上限:2,000萬元/1年(僅補助學校)。
(四)驗收標的:
1.完成創新產品測試/驗證/試量產。
2.關鍵研發/營運人力加入新創公司。
3.新創公司實收資本額為不得低於補助款25%。(註:本項係指計畫於驗收時應額外增加投/增/募資,其增
加部分不得低於補助款25%)
4.技轉金/技術股為不得低於補助款40%。
5.新創公司投入自籌款至少達補助款10%(不含技轉金/技術股)。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計畫受理後,計畫審查流程為書審→會議細審→決審會核定三階段。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學界科專專案辦公室
02-2394-6000分機2802
備註圖示 備註
詳細計畫資訊請至「經濟部產業技術司學界科專專案辦公室」查詢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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