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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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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1-04-01 15:40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磁性玩具」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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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401-標準局與消基會共同發布磁性玩具檢測結果記者會(會場)
為瞭解市售「磁性玩具」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109年購買15件「磁性玩具」商品,依據CNS 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系列國家標準進行「品質項目」檢測,與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檢測結果「品質項目」計10件不符合(項次1至8、11、13),「商品檢驗標識」計4件不符合(項次2、5、8、11),「中文標示」計12件不符合(項次1、3至11、14、15)。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購樣「磁性玩具」包括巴克磁球益智組(以下簡稱巴克球)、磁性積木、磁性黏土、磁性棋類、磁性字卡等,主要不合格情形為本體體積過小及高磁性,恐讓嬰幼兒誤吞食,於腸胃道間互相吸引,造成腸胃道穿孔之風險。


標準檢驗局呼籲,消費者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之「磁性玩具」商品,在選購時注意是否有詳細中文標示,並應詳細閱讀商品適用年齡、注意事項、警語及使用方法等標示內容,選擇適合年齡之玩具供兒童玩耍使用。


標準檢驗局說明,針對近期國內有數起嬰幼兒誤食巴克球,造成腸胃道穿孔之情形,為確保嬰幼兒安全,已自108年10月1日起將巴克球列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並將該商品列為重點管理項目;本次購樣商品有6件為巴克球,均為實施列檢前進口或出廠商品,因本體體積過小及具高磁性,不符合標準要求,已依「消費者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命廠商回收改善,其餘4件品質不符合規定之「磁性玩具」,已依「商品檢驗法」作有關處置。


標準檢驗局提醒,「磁性玩具」已列為應施檢驗玩具商品,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於市場陳列或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針對不安全及涉違規商品進行宣導及下架,以維護網路商品交易安全性,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發言人:陳副局長玲慧
辦公室電話:02-23431709 
電子郵件:lh.chen@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二組副組長邱美珠
辦公室電話:02-23431763 行動電話:0933-013439
電子郵件:judy.chiou @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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