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35條第1項「終止營業」(歇業)之認定
種類:決定訊息 發布單位:訴願審議委員會 發布日期:2022-09-23 09:53
加油站設置管理規則第35條第1項規定之「終止營業」(歇業),係指營業主體結束加油站業務不再經營者而言,倘客觀上已無在設置地點繼續經營加油站之可能,則加油站應係終止營業,而非暫時停止營業。至訴願人主張其應將繫案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移轉予案外人,故僅係暫時停止營業,並非終止營業云云。惟營業主體是否負有移轉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予第三人之義務,係涉及加油站經營許可執照登記事項變更及換發事宜,並不必然影響「終止營業」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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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5月17日經訴字第11106303670號訴願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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