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部分法制作業函稿範例一般類及特殊類
種類:法制函稿範例修正 發布單位:法規委員會 發布日期:2019-11-13 11:10
一、修正範例2、4、7、8、10、13、14、16、19、20、25、27、27-1、28、29、32、33、36、42、43、45、48、49、51、54、55、56-1、56-2、59、60、63、65、65-1、68、69、71、74、75,受文者正副本名稱,如「本部法規委員會」修正為「經濟部法規委員會」;「本部秘書室」修正為「經濟部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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