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工業、商業及服務業等基本結構、動態統計調查,建立完整產業資訊,並用以陳示產業結構變化及各業產銷動態概況。
二、統計及分析我國經濟及產業活動狀況,彙集主要國家相關經濟統計指標,提供政府釐訂經濟決策之參據。
三、適時蒐集企業經營及投資實況,藉以瞭解企業經營策略、投資意向與營運方針,提供政府研擬輔導措施之參考。
四、經濟統計方案之擬訂、策劃及督導;統合本部各單位公務統計數據,並徵集各機關編製之經濟統計資料,彙編提供各部門施政管理需要。
五、辦理本部暨所屬單位統計職系人員之人事任免、遷調、考績獎懲、人事檔案之管理維護;及統計之工作之輔導、稽核與複查、統計調查計畫之核轉。
六、提供行政院主計總處編製國民經濟會計、產業關聯表及受僱員工薪資與生產力統計等所需之各項基本統計。
七、定期供應各機關、研究機構、工商企業界等所需經濟統計資訊及書刊或調查結果磁帶,配合建立「經濟統計資訊網路查詢系統」提供使用者線上即時查詢,推廣並普及統計應用,達成便民、利民之目的。
八、參與國際經貿組織,負責有關統計資料之協調聯繫事項。
九、其他有關經濟統計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