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永久居留權的投資門檻提高
種類:各國商情 發布單位:國際合作處 發布日期:2023-03-16 16:46
依據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於本(2023)年3月2日發布的新聞稿,該局為「全球商業投資者計畫」(Global Investor Programme,GIP)推出新條例,提高外國投資人至星國創業或投資以取得永久居留權(Permanent Residence,PR)的門檻。新條例自本年3月15日起生效,主要目的是為讓金字塔頂端的外國企業家為星國金融體系投入更多的資金,以促進星國新創生態系統及金融業的發展,並在金融、稅務、法務與基金管理等方面為新加坡民眾創造更多的優質就業機會。
依據GIP新條例,外國投資人可透過下列3種方案至星國創業或投資,以取得永久居留權:
一、申請人須投資至少1,000萬星幣(742.34萬美元),包含既有實收資本,以設立新的公司行號或投資營運中的企業;先前的規定是250萬星幣(185.59萬美元)。
二、申請人須在GIP所精選的基金投資2,500萬星幣(1,855.85萬美元) ;該投資額為先前規定的10倍。
三、申請人須在星國設立管理的資產至少2億星幣(1.48億美元)的單一家族理財辦公室(Single-Family Office,SFO),其中至少5,000萬星幣(3,712萬美元) 須投資於下列4項資產之一;先前規定是至少投資250萬星幣(185.59萬美元):
(一)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許可的交易所,例如新加坡交易所主板及凱利板(Catalist)的上市公司;
(二)合格的債務證券(qualifying debt securities),包括債券、票據、商業票據及定期存款單等;
(三)在星國註冊的經理人所發行的基金;
(四)以私募股權方式投資新加坡的非上市企業。
自2011年至2022年,GIP的外國投資人為新加坡創造了24,699個就業機會,包括軟體工程師、研究員及公關業者等。GIP的上一次修訂係在2020年3月,當時主要針對新型態企業家,包括快速發展的科技業創辦人及家族理財辦公室負責人。自2020年至2022年期間,平均每年有60名外國投資人透過GIP取得新加坡永久居留權。另依據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統計,截至2021年底,星國約吸引700個家族理財辦公室。
EDB轄下Contact Singapore投資窗口資深副總裁Matthew Lee表示,自從GIP推出以來,成功吸引了重視新加坡穩定政局、具競爭力的商業環境、技術人才庫與全球連結性的高素質申請人。投資人可利用這些優勢,以及新加坡在不斷成長的東南亞地區所處的核心戰略位置,來獲得更多的商機。
新加坡教育部長陳振聲則指出,星國維持競爭優勢的三大要素為(1)保持政治環境穩定;(2)制定可預見且讓人信任的條例;(3)確保智慧財產權與資產獲得法律保障。此外,新加坡可扮演整合者的角色,與各方建立戰略的信任,成為獲得各方信任並秉持原則的合作夥伴。
參考資料:
1.新加坡經濟發展局本年3月2日新聞稿,
2.駐新加坡代表處經濟組本年3月3日及10日函,
3.新加坡聯合早報本年3月10日報導,
4.新加坡The Immigration People公司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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