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The U.S. Security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 2022年3月21日 公佈了一項提案,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於定期提交的年度報告中,揭露其溫室氣體排放和其他與氣候變遷風險等資訊。此外,上市公司還必須揭露其管理氣候風險的治理流程與架構。提案要求企業在年度報告中,揭露其直接排放和從其購買的能源中產生的排放的數據,即要求揭露有關其直接溫室氣體(GHG)排放「範疇1」(Scope 1),和購買電力或其他形式能源的間接排放「範疇2」(Scope2),以及在某些價值供應鏈「範疇 3 」(Scope3)上下游活動情況之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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