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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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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3026 申請供製造合成塑膠、人纖、橡膠及石化中間產品用之化學品國內無產製或供應不足證明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第29章增註6規定「符合工廠管理規定之製造業輸入以化學反應製造塑膠、人纖、橡膠及石化中間產品所需之主原料化學品,國內未生產或供應不足者,經經濟部證明者免稅,副料國內尚未生產者,經經濟部證明者免稅。」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經核准之申請人或租賃公司(即報單之納稅義務人)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因需與海關連線,申請時請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若無憑證,請於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格後用印並郵寄至本署收件。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乙份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乙份
3.製造流程及化學反應方程式
4.前次證明書(初次申請者免)
5.前次證明期間成品產量及各項原料進口統計表(初次申請者附前一年之產量及進口實績)
作業天數圖示 作業天數
文件齊備者,無紙申請工作天3天,紙本申請工作天4天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民生化工產業組
塑膠、橡膠:方小姐、吳榮安;人纖:李欣潔
(02)27541255分機2314、2315、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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