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須知
本案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第39章增註3規定辦理」。
輸入歸屬本章稅則第39081020號之聚醯胺6,6(尼龍)粒子,符合工廠管理規定之人纖製造業,經經濟部證明專供生產第54、55及56章之人造纖維產品用途者,其進口關稅稅率為1%。
申辦流程
因需與海關連線,申請時請上「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若無憑證,請於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格後用印並郵寄至本署收件。
應備物品
1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乙份
2 製造流程及化學反應方程式
3 前次證明書影本(初次申請者免)
4 前次證明期間成品產量及各項原料進口統計表(初次申請者附前一年之產量及進口實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