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須知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第29章增註6規定辦理及財政部82年9月9日台財稅第820802101號函辦理。
申辦流程
因需與海關連線,申請時請上「經濟部產發署全球資訊網」進行申請;若無憑證,請於線上申請後,列印申請表格後用印並郵寄至本署收件。
應備物品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乙份
2.工廠登記證明文件乙份
3.製造流程及化學反應方程式
4.前次證明書(初次申請者免)
5.前次證明期間成品產量及各項原料進口統計表(初次申請者附前一年之產量及進口實績)
作業天數
文件齊備者,無紙申請工作天3天,紙本申請工作天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