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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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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營事業

台灣自來水公司-補寄水費單通知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1.應備證件:提供水號或用水地址,及補寄水費通知單期別

2.注意事項:
(1)倘前期水費未繳,恕不提供補寄本期水費通知單,請就近至本公司各地服務所繳費以免停水。
(2)水費單代收期限為次月21日,為配合紙本補單作業及郵寄時間次月15日截止受理(例如:2月份帳單代收期限為次月21日即3月21,補單受理至3月15日止) ,為避免郵寄遲延,欠一期單可於統一超商ibon、OK(來來)超商OK.go、全家超商FamiPort或萊爾富超商Life-ET多媒體事務機印單繳費。
(3)二期催繳欠費,不開放紙本補單,可於催繳月份13日前至統一超商ibon、OK(來來)超商OK.go、全家超商FamiPort或萊爾富超商Life-ET多媒體事務機補單列印繳費。
(4)電話申辦:可洽各地服務(營運)所或1910免費服務專線。
(5)電子帳單用戶需補寄帳單,請洽各地服務(營運)所或1910免費服務專線。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台水客服專線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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