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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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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0063 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第2項規定訂定之)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1.依產業創新條例第23條之2第2項授權規定,經濟部、財政部於107年6月6日會銜訂定「個人投資新創事業公司所得減除辦法」。
2.本署依前開辦法規定受理製造業及其相關技術服務業之申請。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依公司法設立未滿2年之股份有限公司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依規定時間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適用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申請書、營運計畫及其他相關文件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產業政策組
林小姐
(02)2754-1255分機2638
jrlin2@id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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