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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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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發展

0039 申請機器、儀器設備國內無產製證明(租賃公司會同使用事業共同申請)

申辦須知圖示 申辦須知
依據海關進口稅則84章增註13、85章增註7、90章增註3之規定,持憑經濟部產業發展署所核發之國內無產製證明文件,可申請減免關稅。
申辦資格圖示 申辦資格
符合工廠管理規定之申請人
申辦流程圖示 申辦流程
可全程線上申辦,進入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網路線上申辦資訊系統」,並登入憑證帳號進行申請作業。
應備物品圖示 應備物品
1.足資證明申請人為製造業或技術服務業之證明文件乙份(如工廠登記證明文件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設廠切結書等)。
 可檢附方式(擇一)
 (1)紙本文件
 (2)上傳檔案
 (3)機關驗證
2.型錄或使用說明書乙份
 可檢附方式(擇一)
 (1)紙本文件
 (2)上傳檔案
3.輸入貨品之進口證明文件(請於下列文件則一檢附:信用狀、付款證明或其他機關開立之進口、購置證明文件)
可檢附方式(擇一)
 (1)紙本文件
 (2)上傳檔案
作業天數圖示 作業天數
全無紙化申辦3天、紙本申辦4天
連絡窗口圖示 連絡窗口
產發署產業政策組
楊小姐
2754-1255分機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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