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今(26)日公告2025年新進僱用人員甄試簡章,本次招考包含第一線電力領域如配電、輸電、變電、電機等共15類1,084個名額,自2025年1月2日至15日開放報名,明年5月4日於臺北、臺中、高雄及花蓮四地舉行初試。台電表示,僱用人員甄試高中職畢業即可報考,歡迎更多電力專業人才加入台電,一同為穩定供電努力。
台電表示,台電肩負穩定供電與淨零轉型任務目標,近年持續投入強化電網韌性等重要電力建設,亦積極透過僱員甄試招募電力專業人才,錄取人員需經1年養成班與工作訓練,於第一線關鍵崗位守護全國電力,為提升誘因,自2025年甄試起工作訓練起薪從原約3.2萬元提升至約3.6萬元;另電力技術人員如符合本公司相關規定於實際從事現場技術工作或具有電力相關專業證照者,得再予加晉薪級,起薪可達近3.9萬元。
台電說明,因應電業核心技術傳承需求與退休趨勢,此次僱員招考人數最多類別為配電線路維護類489名,其次為輸電線路維護類123名、綜合行政類108名、變電設備維護類104名、電機運轉維護類53名、機械運轉維護類41名、輸電線路工程類34名、土木工程類25名、輸電土建工程類24名、變電工程類20名、機械修護類15名、儀電運轉維護類10名、輸電土建勘測類3名、會計類3名,另有限身心障礙人員報考的綜合行政類32名,總計招募1,084名生力軍,後續將視業務需要,於初試放榜前,公告增額錄取人數。
台電指出,甄試採分區招考,報名時請確認報考類別及錄取地區,考試當天請攜帶「雙證件正本」應試(身分證、護照或具照片可證明身分之健保卡或駕照任2項),而初(筆)試科目包括國文、英文等共同科目及2種專業科目;若持有指定類別技術證照或全國技能競賽獲獎者,可加計筆試總分。台電提醒,因工作業務需要,報考配電線路維護類、輸電線路維護類、變電設備維護類者,須在複試前取得手排小型車駕照;另為延攬具現場實務工作或相關經驗的專業人力,本次甄試「配電線路維護類」將於複試階段新增實作測試並納入總成績評分,歡迎具備相關技術背景者一展長才。
台電說明,初試成績預定2025年7月15日公告,複試預計明年8月5日於臺北舉行(包含現場測試、實作測試、口試、複評測試與證件查驗等),完整簡章及工作內容介紹等資訊可至甄試網站查詢(https://service.taipower.com.tw/recruit)。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mail:[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人力資源處沈樹禮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320/0920-459090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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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投資審議會於本(113)年12月26日召開第15次會議,會中計核准重大投資案件計5件。
發言人: 投資審議司呂貞慧副司長 聯絡電話:02-3343-5700分機706、0921-926-423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投資審議司蘇琪彥專門委員 聯絡電話:02-3343-5700分機759、0955-482-45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經濟部投資審議會第15次會議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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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職等: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
二、職稱:助理員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3年12月26日~114年1月9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4職等以上,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於報名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之情事。
(三)對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案件調查相關業務有學習興趣並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做事認真負責、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英文程度好者為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五)本職缺甄試方式為面(口)試。
八、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反傾銷等貿易救濟案件之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及統計資料。
(二)辦理貿易救濟相關國際經貿業務(摘譯案件訊息或彙整駐外單位蒐集之相關資訊)。
(三)其他交辦事項。
九、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注意事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十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
十二、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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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二、職稱:秘書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1名(預估缺)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3年12月26日~114年1月9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8職等,並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薦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三)具英語聽說讀寫能力者尤佳(請附證明文件)。
(四)具研讀國際經貿相關法規能力尤佳。
(五)做事認真負責,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且有服務熱忱者。
(六)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
(七)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八、工作項目:
(一)貿易安全管理業務。
(二)辦理出口管制研討會及宣導。
(三)研析國際出口管制措施趨勢。
九、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注意事項: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十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3個月。
十二、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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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缺: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徵才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正取:1
候補:2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12/26~114/01/06
資格條件:
一、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學歷,並具1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 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並具有寫作能力。 三、 思慮敏捷、積極,善溝通協調,具抗壓性。 四、 通過全民英檢或其他相當等級之英文檢定尤佳(請檢附證明)。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六、 非本署現職聘僱人員。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貿易管理相關業務。辦理CITES、進出口貿易管理業務。 二、 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聯絡方式:
一、報名規定:請至本署「職缺報名甄選系統: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線上報名並同時上傳報名文件(不接受電郵及紙本報名)。 所需報名文件如下: (一)聘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必附):請至報名甄選系統左側聘僱人員表單下載區下載,填妥並親筆簽名後上傳(請勿使用其他履歷格式)。 (二)符合應徵資格證明文件(必附):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需另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中譯本」,否則視同未具該學歷資格)。 (三)工作經歷證明(必附):服務證明、離職證明或在職證明(均須載明職稱、工作內容、工作起訖日期等資料)。 (四)英語檢定、其他外語、經歷、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注意事項: (一)報名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附證明文件以致無法核對者,視同未具該項資格。報名資料不齊(含格式錯誤)視同不符資格,不通知補件,報名後擬補件者請重新報名上傳;填寫不實或偽造得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資經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 (二)本職缺甄選得視甄試成績列候補(備取)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於本署其他工作性質相近且職責程度相當之職務出缺時亦得優先進用;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試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經貿資訊網(https://www.trade.gov.tw/)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聘僱人員,不另行通知。 三、甄選及評比方式:採面試甄選。面試評分依受評人所具才識能力、表達能力、發展潛能、專業技能等綜合考量評定。 四、工作期間:本職務係代理本署科員列114年公務人員高考任用計畫職缺,工作期間自114年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含增額錄取)報到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應隨時解除僱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五、工作報酬: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相當新臺幣37,800元,含勞健保及勞退自提金額)。 六、聯絡方式:電話02-23977190人事室林視察,email:[email protected](相關問題洽詢聯繫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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