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拒絕不法勢力干預,台電今(25)日舉辦「核一廠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採購案」採購廉政平臺公開宣示儀式,邀集經濟部、法務部與檢察、廉政、警察等相關機關合作成立廉政平臺,將案件背景、過程、進度等資訊公開透明,提供外界審視監督,並透過聯繫機制杜絕不當外力涉入,確保室內乾貯設施採購案能如期如質完成。
台電今於台電大樓舉辦「核一廠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採購案」採購廉政平臺公開宣示儀式,現場由台電董事長曾文生主持開場,經濟部常務次長賴建信、法務部政務次長徐錫祥及檢察機關等相關單位共同見證,展現跨域合作、公私協力、行政透明及全民監督的四大堅持。
台電指出,由於室內乾式貯存設備採購金額龐大,且攸關核能安全,為外界高度關注的議題。室內乾貯設施為進行核廢處置必須執行的關鍵性工作,完成後可讓核一廠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全數退出燃料池。
台電表示,為消弭外界疑慮並落實資訊公開,台電與檢廉警機關成立廉政平臺,透過開放透明方式引進外部監督,讓外界瞭解採購及施作過程,並建立聯繫溝通機制,適時邀集檢察、廉政、警察、廠商等公私部門,就相關議題進行審慎溝通,並針對潛在風險及爭議即時因應,協助重大採購案件順利完成。
台電說明,台電於110年10月便已成立「特高熱值煙煤現貨採購」及「離岸風力發電第二期計畫—風場財務採購帶安裝案」兩案廉政平臺,以採購案件結合廉政平臺的推動模式,累積相關經驗。今年針對「核一廠及核二廠用過核子燃料室內乾式貯存設施採購案」之資訊揭露於官網廉政平臺專區,邀請全民共同監督,盼能透過行政透明,杜絕外界不當干擾,保障重大採購案的進度與品質。
發言人:蔡志孟副總經理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58-749-333 Email:[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政風處張銘耀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374/0982-034-567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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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網站自114年8月27日(三)下午18時至20時止,辦理定期系統安全性更新,暫停服務,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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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鑑通過電子遊戲機名錄(第368次),請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業環境〉特定事業〉「評鑑通過電子遊戲機名錄」下載。
評鑑通過電子遊戲機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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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8月28日下午2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辦理「企業經濟書證查詢網」之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有間歇性服務中斷現象,若作業提前完成將不另行公告,不便之處,祈請見諒!
本案聯絡人:本部資訊處 蔡小姐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679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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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訂於114年8月28日上午9時至上午12時,辦理「重要物資及固定設施調查資訊系統」及「共用性線上報名系統」之系統維護作業,作業期間將有間歇性服務中斷現象,若作業提前完成將不另行公告,不便之處,祈請見諒!
本案聯絡人:本部資訊處 陳小姐 聯絡電話:(02)2321-2200分機8680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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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化學工程職系 職稱:技士 官等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名額:1名(備取2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4年8月25日至114年9月4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並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四、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且具溝通協調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能源使用說明書審查、追蹤及查核作業。 二、辦理本署自行評估及內部稽核作業。 三、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子法修訂,研析能源部門相關議題及意見彙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請於114年9月4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該職缺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獎懲令及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未滿5年請檢附全部年度),及其他證明文件 (如語言能力證書) 等,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資料未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辦理面試,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如有疑問請電洽02-27757658 徐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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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官職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二、職稱:秘書
三、職系:經建行政
四、名額:1名
五、工作地點: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六、有效期間:114年8月25日~114年9月8日
七、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8職等,並具調任經建行政職系薦任職務任用資格者。
(三)對貿易救濟案件調查及國際經貿相關業務有學習興趣,並具備團隊合作、溝通協調及公文寫作能力,做事積極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四)熟悉Microsoft office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及網際網路操作。
(五)英文能力相當於全民英檢中級以上者尤佳。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八、工作項目:
(一)辦理貿易救濟案件之產業損害調查工作。
(二)辦理國際經貿業務(研析WTO及其會員貿易救濟案件)。
(三)主要國家貿易救濟相關法規與實務案例研究。
(四)其他綜合性行政業務。
九、工作地址:經濟部國際貿易署(臺北市中正區湖口街1號)
十、報名方式:請於本公告有效期限截止日前完成下列2項線上報名程序,任何1項未於期限前完成者均視同放棄應徵。
(一)線上報名程序1:至本署職缺甄選報名系統(網址:https://publicinfo.trade.gov.tw/pmewebo/)完成報名作業。
(二)線上報名程序2: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同意授權本署調閱完整履歷資料,並檢附下列文件掃描後上傳。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使用現職人員應徵功能,末頁自傳請記得簽名後掃描上傳)。
2.現職服務機關派令影本。
3.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4.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十一、注意事項:報名履歷資料請據實填寫並檢附前述證明文件以供查核,未檢附者視同未具該項檢定資格,如填寫不實(包括應填而故意 不予填寫之資料)或偽造,須自負法律責任,本署得查核屬實後視為不符應徵資格。報名資料完整且經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約試者不另行通知,所附應徵資料亦不退件,另遇報名人數過少,得再延長公告期間。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十二、經通知甄試並成績合格者,得依成績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雖不足額亦不錄取。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署線上報名之「職缺公告區」,不另行通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必要時得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另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5個月。
十三、聯絡電話:02-23977189人事室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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