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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電子報
發行日期:2026-03-09 取消訂閱  回經濟部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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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展現中小企業推動淨零轉型成果並揭示未來精進方向,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今(9)日舉辦「中小企業從知碳到減碳」淨零轉型成果記者會,並發布《中小企業減碳指引》,提供中小企業可依循的轉型步驟。活動邀集產業公協會與法人單位代表共同出席,包括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工業技術研究院、商業發展研究院、中衛發展中心及石材暨資源產業研究發展中心等代表,展現跨域整合、協力推動百工百業綠色轉型的具體成效。

  中企署表示,在全球淨零趨勢及供應鏈碳管理要求日益嚴格下,例如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逐步上路,中小企業轉型已從選擇題轉為必答題,淨零能力不僅影響接單門檻,也關係企業長期競爭力。依循國家2050淨零排放路徑,中企署將政策承諾落實為具體行動,偕同板金、機械、塑膠、工具機及ESCO等產業公協會深化合作,於114年已協助逾1.3萬家中小微企業完成碳健檢與轉型諮詢,今年進一步擴大推動量能,預計與會計師、記帳士等公會合作培育2,500位專業種子師資,透過「每人輔導10家」模式,達到今年服務全台2.5萬家中小企業目標,協助企業建立碳管理基礎並規劃減碳路徑。

  另為回應企業實務需求,所發布之《中小企業減碳指引》,提供跨產業適用可行的轉型路徑,以「釐清目的、碳排盤查、設定目標、推動減碳」為核心架構,並彙整20則製造業與服務業案例,涵蓋能源效率改善、製程優化、永續材質應用及循環設計,協助企業導入低碳或再生材料,提升產品碳足跡管理能力,因應國際品牌供應鏈減碳要求;亦協助企業從碳盤查出發,逐步建立制度化、標準化的減碳管理模式。並透過AI與數位工具導入,提升碳排數據透明度與管理效率,以「淨零+數位雙軸轉型」一站式服務平台,整合碳健檢諮詢、技術媒合、ESCO改善及綠色資金輔導等資源,協助中小微企業加速啟動轉型。

  本次記者會邀請重威企業有限公司、青青國際婚宴餐飲集團、彰一興實業有限公司及弘祿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分享成果,呈現「數位+減碳」雙軸策略如何轉化為實質營運升級。 

  會場外設置四大展示專區,包括「永續材質圖書館行動模組」、「循環減碳賦能展示區」、「中小企業減碳指引專區」及「永續生態系展示區」,呈現政策工具、技術應用與跨域整合成果,提供中小企業可參考與複製的轉型模式。中企署表示,未來將持續擴大節能診斷與專業輔導量能,推動減碳技術導入與供應鏈整合,透過示範案例與產業鏈串聯,逐步推動中小企業淨零與數位轉型。

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戴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366-2202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張組長
聯絡電話:02-2366-2210



附件_4家企業分享成果 開啟附件_4家企業分享成果.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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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協助我國商業服務業因應2050淨零排放趨勢,及因應環境部擴大溫室氣體盤查登錄對象,本署從盤查、減量及抵換等面向,協助企業掌握碳排放和熱點,調整節能作為及取得減碳額度,提供以下輔導措施:
(一)服務業節能技術輔導:專業團隊進場輔導,協助企業透過場域優化與設備能效提升,發掘節能減碳空間,提供客製化改善評估報告,依需求轉介媒合ESCO技術廠商。
(二)溫室氣體盤查:協助企業掌握溫室氣體排放情形,分析碳排放熱點,以助於企業擬訂後續減碳作為與計畫。
(三)碳足跡盤查:協助企業掌握產品或服務碳足跡排放情形,分析碳排放熱點,以助企業擬訂後續減碳作為與計畫。
(四)自願減量專案:協助企業推動自願減量專案,創造減碳額度。

二、申請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31日下午5時止。(服務業節能輔導至9月30日下午5時止,自願減量專案至4月15日下午5時止)

三、申請方式:採電子郵件方式申請,於申請時間內填妥報名表,簽名、用印後掃瞄,寄至聯絡窗口信箱。

四、聯絡資訊:
(一)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吳副研究員,電話:02-6605-7528分機 1769,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二)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 電話:02-2911-0688
   1. 周先生,電話分機762,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 吳先生,電話分機755,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3. 葉先生,電話分機757,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1_115年度服務業深度節能輔導須知 開啟1_115年度服務業深度節能輔導須知.pdf檔   開啟1_115年度服務業深度節能輔導須知.odt檔
2_115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示範輔導須知 開啟2_115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示範輔導須知.pdf檔   開啟2_115年度溫室氣體盤查示範輔導須知.odt檔
3_115年度碳足跡示範輔導須知 開啟3_115年度碳足跡示範輔導須知.pdf檔   開啟3_115年度碳足跡示範輔導須知.odt檔
4_115年度自願減量專案示範輔導須知 開啟4_115年度自願減量專案示範輔導須知.pdf檔   開啟4_115年度自願減量專案示範輔導須知.odt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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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備取2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115年3月9日至115年3月20日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認真負責、主動積極、品德操守良好且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者。
三、具獨立作業及操作Word、Excel等電腦軟體操作能力。
四、具有外語能力者尤佳(如有相關證照或英檢成績請檢附)。
五、須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工作項目:
一、辦理我國能源部門溫室氣體減量、淨零轉型相關工作成果彙整。
二、辦理能源業者溫室氣體盤查輔導及訪廠相關工作。
三、綜整行政院三級管制個案計畫並定期檢視院管制及部管制個案計畫進度(公共建設、社會發展類)。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紙本郵寄10492臺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署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政策組職務代理人(2科缺)」,未寄紙本不受理。
二、須檢具下列證明文件(A4大小並依序裝訂):
       1.履歷表(含自傳)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5.證書/證照影本
三、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署網站(http://www.moeaea.gov.tw)布告欄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四、報名期限:115年3月20日(郵戳為憑)前,逾期或未寄紙本皆不受理。
五、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六、錄取及候補:本職缺至多列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七、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八、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與本署約聘人員管理要點相關規定,以薪點328標準支給,折合薪資45,624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案聯絡電話:02-27757792王小姐。



政策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 開啟政策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doc檔   開啟政策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odt檔   開啟政策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pdf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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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詳「經濟部人事服務網」之職缺公告(網址:https://service.moea.gov.tw/EE320/PSNV/PSNVN100Q.aspx?CALLER=INDEX&Param=4136D087F914E7625A32537D5AF24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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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稱:技士
職務列等: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工業工程
名額:1名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畢業,工業工程或其他理工相關科系尤佳。
2.公務人員高考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考試及格,並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與協調溝通能力。
4.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等依法不得任用之情形。

工作項目:
1.辦理產業設計創意業務推動,透過企業補助與輔導,鼓勵產業以設計創新為核心,發展數位或永續等新興趨勢之商品或服務。
2.參與上述業務之政策規劃,並就委外計畫進行專案管理,以確保執行進度與品質。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知識經濟產業組(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41-3號)

聯絡方式: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2.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傳送基本資料、逾期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5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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