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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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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6-05-28 11:12
中小及新創企業署

經濟部舉辦說明會 協助管理顧問業者因應個資保護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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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策會科法所李怡親經理分享個資法正條文解析,協助管理顧問業者掌握個資法最新修法趨勢及法遵實務。
  經濟部中企署長期與管理顧問業共同推動中小微企業升級轉型及個資保護能力精進,為進一步協助管顧業者因應個人資料保護法新制及客戶個資保護需求,中企署去年已編製《管理顧問業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實作指引手冊》並置於中企署網站,迄今逾4萬人次瀏覽運用。中企署昨(27)日下午舉辦「管理顧問業個資宣導說明會」,由李冠志署長致詞,並邀請專家講解個資法新制及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實作指引,結合實務案例解析,協助管顧業者快速掌握個資保護與資安防護重點,提升個資管理意識與能力。

  中企署說明,管理顧問業在協助中小微企業轉型過程中,經常處理跨產業、跨領域的客戶營運資料,涵蓋行銷、財務、永續發展、國際驗證、人力資源等多元領域,且需運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慧等工具擴大業務範圍,個資處理量能與風險亦隨之提升。前述指引手冊為中企署依據輔導業者實務經驗編製,內容兼顧大型顧問機構與中小型顧問公司之各種實務情境,有助業者建立合規制度,期盼透過舉辦宣導說明會,鼓勵更多業者有效落實客戶個資保護工作。

  中企署指出,管理顧問業者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其施行細則第12條第2項規定,建置包含管理人員配置、個資蒐集處理利用流程、當事人權利行使、事故預防與應變、教育訓練、委外監督及資料安全稽核等安全維護措施;《管理顧問業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實作指引手冊》即以上開11款安全維護措施為架構,並導入PDCA(規劃、執行、檢核、持續改善)方法論,提供安全維護計畫、自我檢核表、個資事故通知文書、業務委外契約等5項範例,協助業者落實相關工作。中企署強調,當前無論是法令要求、行政監督力度或是法院判決,趨勢上都加重了企業個資安全維護的義務,而管顧業掌握大量企業客戶營運資料,應提早部署相關保護機制,避免事件發生後才採取彌補措施。

  中企署進一步說明,曾有業者在執行使用者之帳號管理作業上未確實,且又未能落實對於委外廠商之個資監督管理責任,而遭主管機關裁處新臺幣10萬元罰鍰。而個資法於112年5月修正後,企業違反個資安全維護義務之裁罰機制已由「先命限期改正而未改正始得處罰」改為「應逕行裁罰並命改正」,罰鍰金額上限提高至新臺幣1,500萬元,屆期未改正者並得按次處罰。另為遏止個資外洩,行政院已責成各部會成立常設個資行政檢查小組,並擬定年度檢查計畫,優先針對高風險業者加強檢查;管顧業者可透過前述指引手冊之「個人資料安全自我檢核表」預先盤點現況、找出待補強項目,作為接受行政檢查的準備工具。

  說明會邀請資策會科法所、安侯企業管理公司之個資保護專家分享個資法新制、行政檢查重點及自我檢核表填寫實務,並結合管顧業案例解析,協助業者掌握個資保護制度建置要領,管理顧問業者近 50 人到場參與,顯示業者對於客戶個資保護議題之重視。中企署亦規劃近期陸續於臺中、高雄舉辦說明會,協助更多管顧業者落實個資保護工作。

  《管理顧問業個人資料保護與管理實作指引手冊》電子檔已公開於中企署網站(https://www.sme.gov.tw/list-tw-2946),歡迎業者及有意強化個資保護管理的企業多加下載運用。中企署將攜手業者共同打造值得信賴的產業環境,守護企業客戶的個人資料安全。

發言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戴婉蓉副署長
聯絡電話:02-2366-2202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張雲評組長
聯絡電話:02-2366-2210
電子郵件信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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