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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7 17:25
台灣電力公司

回應富崴離岸二期指控 台電:應富崴要求依約接管 風機所有權屬台電 保留款機制屬公共工程基本規範 須待驗收合格後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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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富崴公司指稱台電片面接管離岸二期工程,台電今(7)日再次強調,因富崴經營不善,下包商Vestas失去信心、終止分包合約。富崴公司6月3日與6月27日兩度主動請求台電接管,台電為確保工程順利完工才依約接管後續風機安裝工程,並於公證人現場見證下,完成風機設備點交,所有權已屬台電所有。所謂台電片面主張接管,實屬無端指控。

對於富崴公司違法違約設定風機抵押權,台電重申,依照合約規定及富崴自行簽署的承諾書內容,富崴很清楚風機不能設定動產抵押,仍違法違約設定,台電已於9月21日發函要求富崴公司自行註銷抵押權登記,並且通知債權抵銷以保全台電債權。10月5日亦正式向金管會提出檢舉。

有關富崴及其母公司森崴之借款,台電表示,迄今均未見森崴發布之重大訊息,有揭露任何足以說明該筆約61億元擔保債權之資金貸與或其他債權發生之事實及原因,富崴及森崴能源理應具體說明該債權的發生原因、發生時間、資金來源等。

另就富崴公司指控台電扣留保留款42.8億,台電強調,本案已依法依約支付9成款項,從未有過拖欠,並無所謂扣留保留款情況。保留款依合約規定,須待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才得以給付,這個規定在工程會契約範本也有,不是針對富崴的特別規定,本案工程是因為富崴公司未能依約履行且工程進度嚴重延宕,迄今尚未完成,更遑論驗收合格,自然還未達到可以請求保留款的條件。針對富崴公司主張台電積欠款項,顯然毫無法律常識,亦在混淆視聽,意圖脫免其自身責任。

台電再次要求富崴公司立即辦理相關風機動產抵押權之塗銷,並停止一切可能妨礙台電使用、安裝及管理風機設備之行為。

台電強調,全力推進離岸二期工程進度。風機部分,經台電接手後,近日已再完成1部風機安裝,將持續推進工程,對於富崴違法違約設定抵押及其他損害台電權益之行為,台電已採取並將持續採取必要法律措施。並以完成風機安裝及併網為首要目標,維護國家重大建設及全民利益。

發言人:黃專業總管理師
聯絡電話:(02)2366-6271/0922-696-383
業務聯絡人:再生能源處鄭處長
聯絡電話:(02)2365-1898/0920-813-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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