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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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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19-04-24 17:14
台灣糖業公司

台糖公司首長獎金按上級核定數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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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有關國營事業首長經營績效獎金議題,台糖公司表示,該公司首長經營績效獎金將以經濟部核定之額度發放,即獎金金額每年最高為4.4個月薪給。

台糖公司為使獎金發放具有激勵效果,多年前曾與工會達成協議,除將獎金發放與單位、個人績效連結外,並於經營績效獎金中提撥部分作為「重點獎金」,用以及時激勵績優單位與個人。董事長黃育徵表示,因經理部門沿襲多年來的作法,亦將董事長及總經理列為重點獎金發放對象,方造成全年領取獎金總額高於其他國營事業首長之情形。經深入了解後,黃董事長已承諾公司首長獎金應以經濟部核定台糖公司之數額為限,不再領取重點獎金,並將重點獎金全數用以激勵績優單位及個人。

黃董事長同時感謝各界對台糖公司經營績效的關心與指導,並表示台糖將繼續配合政府政策積極推動循環經濟及新農業,對國家做出貢獻,同時持續提升經營績效以滿足社會各界期待,亦請各界繼續給予台糖支持與鼓勵。

台糖公司人力資源處副處長 孫振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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