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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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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19-05-18 13:04
台灣電力公司

大潭電廠土方經檢測鎘含量遠低於管制標準 何來「鎘土」外運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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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桃園市議員質疑大潭電廠運至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土方受到重金屬鎘污染,台電今(18)日鄭重澄清,自台電公司大潭電廠廠區運出的土方,經檢測土壤重金屬鎘含量遠低於土壤污染管制標準,第三接收站圍堤造地工程所收受來自電廠的土方,並無受重金屬鎘污染的問題,絕無議員所稱鎘土回填情事。桃園市府將持續針對運入第三接收站之土方進行檢測與監督,台電公司未來也將配合辦理。

台電說明,大潭電廠未進駐大潭工業區前,工業區部分地區曾因其他廠商排放鎘廢水污染土壤,遭列為鎘污染整治區進行列管。桃園市政府(當時為桃園縣政府)為促進土地再利用,提出污染改善計畫。經過改善與整治,民國97年已完成驗證,驗證結果顯示已無土壤污染情形,也解除列管。換言之,大潭電廠址全部區域均無鎘汙染情形。

台電強調,台電公司「大潭電廠增建計畫廠區整地及道路排水設施新建工程」案去(107)年7月決標,提出營建剩餘土石方處理計畫經桃園市府核備,去年9月起開始清運。土方皆依環評承諾運至合法土石堆置場處置,外運時皆已進行檢測,土壤中鎘含量遠低於土污管制標準。

台電進一步強調,第三接收站環差通過後,台電公司向市府申報第三接收站為營建剩餘土石方計畫收容處理場所,並經桃園市府核備,今(108)年1月起開始將土方運至第三接收站場址,進行圍堤造地工作,運出之土方檢測結果各項指標符合管制標準。

台電表示,桃園市府為監督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工程,已成立「桃園市觀塘工業區開發案聯合監督管理計畫」,將持續對於第三天然氣工程之圍堤造地工程運入之土方進行檢測與監督,台電公司也將配合辦理。

發言人:徐造華專業總工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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