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香港商南海發展有限公司及馬來西亞商馬頓有限公司向本部投審會申請投資設立台灣南海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規劃作為負責開發及經營台北雙子星聯開案之專案公司一案,本部投審會積極處理,絕無延宕。
二、本案投資人108年1月25日送件,惟投資人未能清楚說明其股權結構、資金來源、投資計畫等資訊,案經投審會1月30日函請補正,投資人多次分批補正仍未能完整說明最終受益人股權結構資料,遲至3月4日才備齊。因此,本案是投資人多次分批補正文件不完整,柯市長表示本會要求投資人多次補正資料,顯有誤解。
三、投審會考量本案具時效性,先行於108年2月22日及3月6日函送相關單位審查。並於108年4月17日函請投資人就各送審機關意見,補充說明。投資人於108年5月13日回復說明後,本會旋即於5月15日函送相關機關審查。全案依照定程序積極處理,沒有耽擱。
四、又台北市政府曾於108年3月27日由彭副市長帶隊,拜會本部王次長;並於5月10日由陳副祕書長帶隊請見部長,由王次長代表接見;會中王次長已向台北市政府清楚說明本會目前審查進度。
投審會發言人:楊淑玲(副執行秘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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