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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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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19-10-10 09:17
工業局

大林蒲遷村案來真的!協議與報編併行,中央與地方需通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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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濟部今日指出,行政院於10月8日核定「全國循環專區試點暨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申請設置計畫」(大林蒲案),確定未來計畫之執行方向及預算編列,未來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所需用地,透過大林蒲遷村取得。大林蒲遷村採先協議、後報編,待園區核定設置後再辦理土地價購方式辦理;經濟部正加速新材料循環產業園區報編作業,並同步協調高雄市政府啟動大林蒲遷村作業,由中央與地方同心齊力解決大林蒲居民之困境。
  經濟部表示,大林蒲遷村自105年起開始推動,經濟部於106年起委託高雄市政府辦理遷村先期調查與評估作業,雙方並經多次討論後,訂於110年完成園區核定編定、於112年完成大林蒲遷村作業。
  經濟部說明行政院核定之園區設置計畫總經費1,045.69億元,其中遷村費用佔589.81億元,且早在106年開始,即由國發會、經濟部及高雄市政府共組大林蒲計畫工作小組會議,當時即共同決定大林蒲遷村計畫採先協議、後報編,待園區核定設置後再辦理土地價購方式辦理,並請高雄市政府協助辦理大林蒲土地及地上物普查,及後續與居民先行協議事宜。
經濟部特別指出,行政院核定計畫只是大林蒲遷村工作的開始,後續涉及諸多工作如高雄市市有地地質鑽探、環境背景調查、訂定大林蒲居民專案補償救濟標準及都市計畫變更作業,均有賴高雄市政府協助。
  經濟部最後強調,大林蒲遷村為中央高度重視之案件,不論中央園區報編工作或高雄市政府啟動遷村調查等相關作業早已逐步推動。10月8日行政院核定計畫後,更讓討論多年的大林蒲遷村確認方向。園區報編與遷村作業係環環相扣,中央將繼續與高市府共同努力,積極協調、排解地方疑慮,推動高雄的產業創新並維護地區生活環境品質。

發言人:工業局楊副局長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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