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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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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19-10-28 10:14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公布市售「電源線組」商品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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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源線(全)
「電源線組」廣泛使用在各類電器產品上,做為產品與電源間的連接使用,例如個人電腦主機後面的那條電源線,就是「電源線組」。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為瞭解電源線組產品之安全性,108年2月間於高屏地區五金行及量販店之販售通路,隨機購樣10件樣品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品質項目」有2項不符合規定,「重要零組件比對」有5件不符合規定,「標示查核」有8件不符合規定。


壹、檢測標準
標準檢驗局表示,本次購樣檢驗係依據CNS 690「配線用插接器」、CNS 60799「電氣配件-電源線組及互連式電源線組」、CNS 10917「電源線組總則」、CNS 10917-3「分離式電源線組」及IEC 60320-1「Appliance couplers for household and similar general purposes–Part1:General requirements」,進行「尺度」、「構造」、「絕緣電阻與絕緣耐電壓」、「溫升」、「拔出插頭所需之力」、「耐熱」及「絕緣距離」等7項品質項目檢測,另查核「重要零組件比對」,並依據前述標準、CNS 15663「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第5節「含有標示」及商品檢驗法進行「商品檢驗標識」及「中文標示」查核。


貳、檢測結果
本次購樣商品之檢測結果如下:
一、品質項目:計2件(項次2、6)不符合規定,詳細情形說明如下:
(一)項次2:
1、尺度:連接器量測尺寸不符合標準規定。
2、拔出插頭所需之力:插頭插入或拔出連接器過鬆,最小拔出力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項次6:耐熱試驗:連接器之絕緣材質執行球壓試驗後,不符合標準規定,於高溫下恐發生軟化、變形、膨脹或其他有礙使用之異狀。
二、「重要零組件比對」項目:計5件(項次2、4、6、9、10)不符合規定,詳細情形說明如下:
(一)項次2:連接器內固架與原技術文件比對不符。
(二)項次4:插頭與原技術文件比對不符。
(三)項次6:連接器無內固架,而原技術文件有內固架,另端子構造及插頭內固架與原技術文件比對不符。
(四)項次9、10:非分離式電源線組與原技術文件比對不符。
三、標示查核:
(一)「商品檢驗標識」部分:計1件(項次10)不符合規定,其情形為外包裝之驗證登錄識別號碼標示與本體之驗證登錄識別號碼不符。
(二)「中文標示」部分:計8件(項次2~5、7~10)不符合規定,詳細情形說明如下:
1、項次3、4、5、7、8、9、10:未將「限用物質含有情況」標示於本體、包裝或說明書。
2、項次4、5、9、10:未依商品檢驗法第11 條規定標示報驗義務人名稱及地址。
3、項次2:外包裝標示長度之單位為「M」,標準規定單位為公尺(m)。
4、項次5、7:連接器本體未標示電源性質符號。
5、項次10:外包裝標示規格125V 11A 1210W 與商品本體之規格125V 10A不符。


參、不符合規定後續處置事項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檢測不符合規定者處置如下:
一 、「品質項目」不符合規定計2件(項次2、6),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2條第1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並依第63 條之1 規定通知業者限期回收改正,違者將處新臺幣10 萬元以上100 萬元以下罰鍰。
二、「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合規定者計5件(項次2、4、6、9、10),項次2、6處置方式已於第一點說明,項次4、9及10,因不涉及基本設計變更,將依「商品檢驗法」第40條規定通知業者申請核准,違者將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
三、「標示查核」不符合規定者計8件不符合(項次2~5、7~10),項次2處置方式已於第一點說明,項次3~5、7~10,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規定,通知業者限期改正標示,若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依同法第42條第2款規定廢止其商品驗證登錄,另項次4、9及10因尚涉及重要零組件比對不符,故須再併第二點之處置方式。


標準檢驗局指出,「電源線組」商品列屬應施檢驗範圍,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者,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肆、選購及使用注意事項之呼籲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安全性及標示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及使用電源線組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應購買有貼附「商品檢驗標識」(圖例如附)之「電源線組」商品(商品檢驗標識查詢網址:https://civil.bsmi.gov.tw/bsmi_pqn/ )。
二、選購時檢視廠商名稱、地址、規格(如:電壓、電流)及型號等各項標示是否清楚。
三、檢視是否附有中文使用說明書、包裝上之產品使用說明或所附產品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標示,使用前詳細閱讀該說明,並確實依照說明內容使用及注意警語與使用注意事項等。
四、使用前進行簡單的插拔試驗,看看電源線組與電器商品連接是否密合、接觸是否良好,若發現有鬆動或插入過緊而拔出時費力的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五、使用中之電源線組切勿纏繞、重壓或貼近潮濕、高熱環境;移除電源線組時,應手握插頭或連結器拔除,避免以拉扯電線之方式拔除,致造成內部銅線斷裂;並請時常清除插頭、連接器外部累積之灰塵,以避免積污導電,影響安全。
六、若發現電源線組有過熱或出現火花現象,應立即停止使用。


標準檢驗局提醒,消費者對於所購買之商品多一些瞭解,商品使用時就有多一分安全保障,消費者可至該局網站「商品安全資訊網」(https://safety.bsmi.gov.tw/)項下查閱或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007123洽詢。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王副局長聰麟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電子郵件:cl.wang@bsmi.gov.tw


承辦單位:第三組第二科王進良科長 
辦公室電話:02-23431782 行動電話:0972-187920
電子郵件:jliang.wang@bsmi.gov.tw


新聞聯絡人:林靖諺 
辦公室電話:02-23431759 行動電話:0976-425601
電子郵件:chingyen.lin@bsmi.gov.tw

相關檔案
1081028「電源線組」檢測結果彙整表
開啟1081028「電源線組」檢測結果彙整表.pdf檔 233.58KB
商品檢驗標識圖例
開啟商品檢驗標識圖例.pdf檔 112.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