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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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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19-12-20 17:50
能源局

有關網路流傳「能源局公告統一冷氣機保固期3年」,經濟部澄清是錯假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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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澄清
近期網路上謠傳「能源局公告,因應明年109年元月1日起,冷氣保固期已經達成協議。恢復舊有保固全機3年,…,違反規定之品牌業者最高罰款100萬」之訊息,係為錯假訊息,冷氣機保固期間訂定屬於廠商銷售產品之商業行為,經濟部能源局嚴正表示從未對該等商業行為進行規範,請民眾切勿相信該訊息。

能源局補充表示,現行對於冷氣機能源效率管理,是依據能源管理法,對其能源使用效率及分級標示,辦理相關法規的執行,以避免高耗電產品進入市場,並導引民眾購買高能源效率(能源效率1、2級)之冷氣機。冷氣機之保固期間非屬能源管理法之規範事項,特予澄清說明。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0、0936-25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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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高淑芳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773 行動電話:0918400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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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聯絡窗口:經濟部能源局夏峪泉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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