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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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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0-06-18 17:06
能源局

離岸風電遴選價格合乎國際趨勢 加速導入競價更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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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遴選價格合乎國際趨勢 加速導入競價更降低成本
有關媒體報載「一相功成萬民枯」一文,指政府不顧國家利益,採價格較高的遴選制,造成台灣近兆元的額外損失、全民每年要為之付出550億元電費、每個家庭分攤超過10萬元等敘述,經濟部再次重申該報導內容不符事實。經濟部嚴正澄清,媒體所指107年離岸風電躉購費率5.8498元/度與英國2017-2020年完工風場之平均履約價5.7元/度相當,更低於日本價格新臺幣9.8元/度,且我國由躉購轉型競價制度所需發展時間更大幅低於歐洲各離岸風電先進國家。經濟部針對媒體不實報導,澄清說明如下:

一、躉購費率依法制定、價格符合國際行情,絕非喪權辱國
(一)躉購費率係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9條規定,由經濟部組成審定委員會,視技術進步、成本變動及相關因素,以公開的費率計算公式及嚴謹程序每年審定。
(二) 107年離岸風電躉購價格為新臺幣5.8498元/度,與英國2017-2020年完工風場之平均履約價格新臺幣約5.7元/度相當,並遠低於日本價格約新臺幣9.8元/度,符合國際行情,是以合理價格而非重利鼓勵業者投資。
(三)我國離岸風電基礎設施尚未完備,且尚未建構國內本土產業鏈,設置成本相對較高,故需有明確目標量及躉購電價吸引國內外業者投入,才能創造經濟規模。

二、先躉購後競價符合國際趨勢
(一)全球離岸風電發展已超過20年,英國、荷蘭等國發展初期皆給予優惠獎勵制度,建立產業;後期開放競價,降低整體購電支出。
(二)透過躉購制度支持本土產業建立能量、完備基礎設施,以明確目標量及躉購電價吸引業者投入,才能累積經濟規模,進而創造競價空間,降低整體收購電價。
(三)目前歐洲離岸風電發展較成熟國家如英、德、丹、荷等,自首座離岸機組商轉起算,均發展15年以上才出現競價風場;我國僅花了短短8年就實現競價制度,提前幫國家省下可觀購電支出。

三、遴選2020年完工風場之躉購價格與國際價格相當,且同時肩負建立整體設置流程及基礎建設任務
(一)國內電價漲幅有3%的限制,故不會媒體內容所述每家分攤超過10萬元之錯誤言論。
(二)遴選2020年完工併聯風場尚面臨國內基礎設施未完備、國內銀行相關融資制度未明確等風險,且有協助政府及金融業等相關單位建立離岸風電設置流程及國內基礎設施之義務。

經濟部最後表示,離岸風電5.7 GW推動目標將帶來每年215億度潔淨電力及1,147萬噸減碳量,累計更將創造2萬個就業機會及新臺幣近兆元投資額。經濟部將堅持既定能源政策全力推動離岸風電,如期如質完成離岸風電建置目標,創造綠色經濟產業價值,達成我國環境永續之願景。

發言人:經濟部能源局李君禮副局長
聯絡電話:02-2775-7702、0936-250-838
電子郵件信箱:chunlee@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能源局陳崇憲組長
聯絡電話:02-2775-7770、0919-998-339
電子郵件信箱:ctchen2@moea.gov.tw

媒體聯絡窗口:經濟部能源局夏峪泉科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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