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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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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0-07-23 19:12
中小企業處

三倍券兌領簡化手續,金融機構會全力協助兌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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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振興三倍券自今(23)日起接受兌領,除有統一編號之營業人外,放寬無統一編號營業人如農漁民、夜市或市場攤商、民宿業者、計程車司機等,亦得委託農漁會、合作社、商圈、市場攤販管理組織、產業公(協)會、產(職)業工會協助兌領。

  經濟部表示店家兌領時,應於三倍券背面據實載明兌領人名稱、銷售日期、統一編號、負責人或受委託代表人姓名,或選擇蓋統一發票專用章代替,不用重複書寫,並於兌領單填寫存(匯)入金融機構帳號,即可兌領。

  依據目前三倍券兌付要點規定,已於金融機構兌領單上提供存(匯)入帳號者,得免於三倍券背面重複記載,店家兌領時,只要在兌領單上填寫一次帳號即可,不用每張三倍券都填寫存(匯)入帳號,以簡化店家兌領及金融機構的兌付作業。

  為讓小店家、小農等收得安心、兌換得方便,於職業工會加保之無統一編號自營作業者,本人皆得持三倍券、身分證明文件,至八大公股行庫兌領;倘為新加入工會者,請帶投保期間含兌領當月之職業工會繳費證明。領用的流程更簡化為三個步驟,在每張三倍券背面填寫銷售日期、身分證字號,以及在一張兌領單上填寫其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號及相關資料,即可兌領。

  本次三倍券兌領期限即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且兌付地點包含國內各銀行、郵局、信用合作社、農漁會信用部,多達6,221個,店家或組織可於期限內就近至往來金融機構兌領,為利快速兌領,經濟部建議店家可於兌領前與兌付金融機構先行聯繫,填妥相關資料後再前往兌領,以減少等候時間,經濟部並已協調兌付金融機構全力給予協助。雖然三倍券兌領非常方便,但經濟部也鼓勵店家,振興三倍券使用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農漁民及小店家收到後可以再流通消費,讓三倍券的使用效益更大化。

  振興三倍券自7月15日開放領券,至今日下午6時累計已超過1,485萬人領取,其中於超商、超市領取者有近900萬人,直接至郵局領用者達586萬人,已領券民眾於109年12月31日前皆可持三倍券至實體店家消費,店家於今日起至全國金融機構辦理兌領作業。

  更多「振興三倍券」領取、防偽辦識及兌付等資訊,請連結至官網(https://3000.gov.tw/)」查詢。若有相關問題請撥打「1988紓困振興專線」洽詢。

發言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蘇副處長文玲
聯絡電話:02-2366-2203
電子郵件信箱:wenling@moea.gov.tw

業務聯絡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王科長志文
聯絡電話:02-2366-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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