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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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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1-06-04 21:22
商業司

救命金來了!經濟部公布商業服務業紓困補貼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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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波疫情又急又兇,自今年5月中旬起疫情指揮中心陸續發布第二級、第三級疫情警戒,包含如餐廳、咖啡廳、飲料店、KTV、美髮美容、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服飾店、文具店等內需型商業服務業首當其衝,造成營業額嚴重衰退;經濟部立即啟動艱困事業營業衝擊補貼作業。

本次紓困補貼對象為有稅籍登記之商業服務業者,只要110年5、6、7月任1個月營收較108年同月或110年3至4月月平均減少五成以上,就直接按本國全職員工數乘以4萬元發給定額補貼款,企業領得補貼款,可運用於相關營運支出、租金及人事費用等維持經營之必要成本。

如屬於中央政府命令停業,停業期間給與員工薪資未達基本工資之企業,其所領取營業衝擊補貼4萬元,其中1萬元得由企業支應停業期間必要支出(如租金),另3萬元須由企業轉發給員工,以做為停業期間之薪資補貼;另外就業安定基金會加發1萬元生活補貼給其員工,亦由企業轉發。

本次紓困申請期間自110年6月7日起至8月31日止,因防疫需要,一律採線上申請,另為使業者能更快獲得紓困,簡化申請資料,只需上網填寫申請書、上傳營收衰退證明及事業存摺影本即可申請。本部亦設置全國北、中、南電話諮詢窗口,來協助企業提出申請,諮詢窗口相關資訊將公告於申請網站。若仍有其他疑義,可撥客服專線02-7752-3522洽詢。

發言人:商業司劉雅娟副司長
業務聯絡人:商業司翁靜婷科長
聯絡電話:02-7752-3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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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營業衝擊補貼申請須知(中華民國110年07月08日經商字第11002419170號公告修正)
開啟經濟部辦理商業服務業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之艱困事業營業衝擊補貼申請須知(中華民國110年07月08日經商字第11002419170號公告修正).pdf檔 643.7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