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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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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1-10-04 17:50
商業司

進一步解封 經濟部公告防疫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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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今(4)日公告「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視聽歌唱」、「錄影節目帶播映」、「桌遊、麻將休閒館」等五則營業場所防疫指引。
經濟部今(4)日公告「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視聽歌唱」、「錄影節目帶播映」、「桌遊、麻將休閒館」等五則營業場所防疫指引。除共同規範外,在環境及機檯清消、通風、飲食等方面均有個別規範,希望業者及消費者均能積極主動配合遵守。

考量疫情逐漸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4)日宣布將於10月5日起有條件開放部分休閒娛樂場所,其中包含電子遊戲場所、資訊休閒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桌遊(開放室內遊玩)、麻將休閒館等場所。

為利業者遵循防疫規範,經濟部公告防疫指引重點如下:
1.共同規範:
(1)預約制、實聯制、量體溫、全程戴口罩、人流控管。不得有陪侍服務行為。
(2)從業人員應6成以上已施打至少1劑疫苗且滿14天,落實健康管理。
2.電子遊戲場所及資訊休閒場所(如網咖等):
(1)1人1機,全程戴口罩,於機台遊戲時禁止飲食。
(2)場所內須裝設攝影監視設備,必要時提供錄影資料供查核。
(3)每日2次執行環境及機檯清消,顧客把玩離開後立即消毒機檯,並間隔至少15分鐘始得提供下一組顧客使用。
3.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
(1)除飲水(含飲料)外,全程戴口罩。
(2)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每組顧客消費完畢,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距下一組顧客使用至少隔30分鐘。
(3)營業前應向地方政府申請復業。
4.視聽歌唱場所(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
(1)除飲水(含飲料)外,全程戴口罩(包括使用麥克風時)。
(2)維持場所良好通風,每2小時進行換氣。每組顧客消費完畢,應清消包廂環境設備,距下一組顧客使用至少隔30分鐘。
(3)營業前應向地方政府申請復業。
5.桌遊、麻將休閒館營業場所:
(1)遊具及桌面使用過應立即清消,間隔至少15分鐘始能提供下一組客人使用。
(2)全程戴口罩,顧客接觸遊具建議戴手套,遊戲區域內禁止飲食。
(3)教學時應與他人保持社交距離,且教學完畢後應立即進行手部消毒及適時更換口罩。

以上指引之完整內容,可至經濟部商業司「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新聞與公告〉訊息公告 (網址:https://is.gd/o5uC36)以及「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管制措施(二級資訊陸續更新)/經濟部(網址:https://is.gd/UkB7HM)查詢。

新聞發言人:商業司 劉雅娟 副司長
辦公室電話:2321-2200分機8323 行動電話: 0933-989-616
e-mail:ycliu@moea.gov.tw

新聞聯絡人:商業司 李怡靜 科長
辦公室電話:2321-2200分機8004 行動電話:0919-166-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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