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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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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2-01-25 14:27
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機車安全帽」檢測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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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共同公布市售「機車安全帽」檢測結果(10件樣品)
為瞭解市售「機車安全帽」品質,經濟部標準檢驗局與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合作,於110年購買10件「機車安全帽」,依據國家標準CNS 2396「騎乘機車用防護頭盔」進行「品質項目」檢測,與依據「商品檢驗法」及前述標準查核「商品檢驗標識」與「中文標示」。檢測結果「品質項目」及「商品檢驗標識」全數合格,「中文標示」1件不符合。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市購檢測不合格項目為尺寸標示不符合。選購機車安全帽時,應特別留意尺寸標示及使用說明,避免因尺寸不合造成安全帽自頭部脫落或不當操作而損傷結構等情形,方能保障行車安全。

標準檢驗局說明,本次中文標示不符合部分,將依「商品檢驗法」第59條第1項規定,通知報驗義務人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將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標準檢驗局指出,機車安全帽已於65年9月16日起列為應施檢驗商品,自實施日期起,應完成檢驗程序後始得運出廠場或輸入於市場陳列或銷售。對於市場上流通之商品,該局每年度均訂有市場檢查計畫,倘發現該類商品不合格時,即派員追蹤調查不合格原因,並作成訪談紀錄後依相關法規處理,以雙重把關機制維護消費者權益。

標準檢驗局呼籲,業者應製造或進口符合檢驗規定之機車安全帽商品,落實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以維護消費者權益,消費者購買到不符合商品時,亦應儘速與廠商聯繫,以保障自身權益。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發言人:謝副局長翰璋
辦公室電話:02-2343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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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第二組副組長鄭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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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秘書室許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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