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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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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新聞
2022-03-17 16:00
商業司

受疫情影響之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放寬認定 延長受理期間至11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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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響之事業基本工資補貼放寬認定 延長受理期間至111年4月15日
經濟部刻正受理事業申請「受疫情影響事業基本工資補貼」,今(3/17)修正放寬適用資格認定,並延長受理期間至4月15日,符合資格的受影響事業可儘快上網申請。

經濟部表示,從111年1月17日開始受理申請至今,期間有許多企業反映,雖與員工約定月薪為基本工資,但因支付加班費後超過基本工資、或幫員工調薪後幅度略高於基本工資,致投保薪資高於基本工資25,200元之薪資級距一級,即須以26,400元作為投保薪資,因而不符合補助條件。因此經濟部與勞動部討論評估後,決定修正適用全職員工人數計算方式,除1月到6月投保薪資在25,250元級距的員工人數外,將今年1月到6月投保薪資在26,400元的人數減去110年10月31日投保26,400元之人數,也納入補貼人數計算,但每月補貼人數上限仍不得超過去(110)年10月31日投保在24,000元、25,200元等二個投保薪資級距的員工人數;至於部分工時員工的補貼範圍則不受影響。

經濟部並說明,若先前已提出申請的業者,經濟部會直接按照修正後的適用規定核計補貼款,另配合適用條件放寬,亦將受理期間延長至4月15日,請符合資格事業儘速提出申請。

本補貼的對象為有成立就保投保單位的農業、服務業、受疫情連帶影響之食品、紡織、服飾等製造業,以及疫情期間受損較深的醫事機構、補習班、幼兒園、休閒農場、養殖漁業及駕訓班等事業類型,並須符合110年9月及10月營收相較109年同期衰退20%以上的衰退條件,透過網站可輕鬆提交申請,網站上亦有完整懶人包、FAQ、作業要點等資訊供查閱;若有疑問,亦歡迎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600洽詢。

發言人:商業司劉雅娟副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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