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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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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4-01-02 16:24
國際貿易署

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點閱數88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2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250400710號

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附修正「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作業要點」
相關檔案
0894439744_發布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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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4439744_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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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94439744_舊機動車輛及引擎輸出查證要點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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