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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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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4-12-25 11:01
國際貿易署

修正「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之一

點閱數23
經濟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經貿字第11350201840號

修正「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之一。

 附修正「原產地證明書及加工證明書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四條之一
相關檔案
經濟部令
開啟經濟部令.pdf檔 250.9KB
修正條文
開啟修正條文.pdf檔 90.84KB
修正總說明
開啟修正總說明.pdf檔 51.72KB
修正條文對照表
開啟修正條文對照表.pdf檔 100.6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