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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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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5-04-23 10:58
國際貿易署

公告自即日起CCC2932.99.00.75-1「四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酚,及其異構物、酯類、醚類及鹽類」等5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CCC2932.99.00.75-1「四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酚,及其異構物、酯類、醚類及鹽類」等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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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04月23日
發文字號:貿管理字第1147010071A號
附件說明:如文計2頁

主旨:公告自即日起CCC2932.99.00.75-1「四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酚,及其異構物、酯類、醚類及鹽類」等5項貨品增列輸入規定;CCC2932.99.00.75-1「四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己酚、六氫大麻酚,及其異構物、酯類、醚類及鹽類」等4項貨品增列輸出規定,並列入「海關協助查核輸入貨品表」及「海關協助查核輸出貨品表」。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8條第1項、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114年3月31日FDA管字第1149019796號函。
公告事項:檢附貨品輸入規定變更明細表及貨品輸出規定變更明細表各1份。
相關檔案
1147010071A 規定
開啟1147010071A 規定.pdf檔 820.56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