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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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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2025-05-21 10:00
商業發展署

公告114年度創新流通服務方案實證輔導申請須知

點閱數23
1. 辦理目的:為推動流通服務業智慧、永續雙軸轉型,應用AI、IoT、自動化等科技,發展創新商品流通服務方案,帶動業者參與合作實證,共同驗證各項創新服務,提升營運效率、營收成長及服務價值,打造應用示範案例。

2. 輔導對象:申請業者須為依公司法、有限合夥法設立之公司或有限合夥,且稅籍登記營業項目
,依據財政部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稅籍登記小類),歸屬於以下類別:批發業、零售業及物流業(稅籍登記小類451~458、461~469、471~476、481~487、494、530);非屬陸資企業、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分公司及本國企業分公司,且實際經營批發、零售或物流業務之業者。

3. 受理期間:即日起至114年6月13日(五)下午5時止。

4. 申請方式:請於公告之受理期間內,至「智慧商業暨物流網站(https://www.sblpo.org.tw/CMS/)」,下載「廠商參與申請書」填妥並用印掃瞄後,寄送至[email protected]

5. 諮詢窗口: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1)劉小姐,電話:(02) 23577969分機364。
 (2)柳小姐,電話:(03) 5917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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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流通服務方案實證輔導申請須知
開啟創新流通服務方案實證輔導申請須知.pdf檔 754.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