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求職者:(附件一)
(1)就業穩定津貼:第一類退除役官兵第1~6個月份每人每月發給$12,000元,第7~12個月份每人每月發給$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第1~6個月份每人每月發給$6,000元,第7~12個月份每人每月發給$4,000元。
(2)推介就業穩定津貼:至多以12個月份數為限,第一類退除役官兵每人每月發給$8,000元,第二類退除役官兵每人每月發給$4,000元。
2.徵才者:(附件二)
依111 年5 月份機構僱用員工總人數區分四個級距,新進用退除役官兵數須達機構僱用員工總人數50人以下至少需新進2人,51人以上須達總僱用人員2%,每案發給獎勵金最高額度$400,000元。
3.有關申請資格及獎勵辦法詳情,請洽:
宜蘭縣榮民服務處就業服務站(宜蘭市校舍路200號)
電話:03-9380233站長 林鼎淯
協辦窗口:
龍德(兼利澤)工業區服務中心(五結鄉利工二路46號)
電話:03-9909128陳秀琴(#8486)、陳慧真(#8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