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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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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06-06 17:15
能源局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點閱數183
職稱:聘用人員(職務代理人)
名額:1名
性別:不限
工作地點:台北市
上網期間:自111年06月6日至111年06月17日刊登

資格條件:
一、具國內外大學校院學士以上學歷。
二、具獨立作業及操作office軟體能力。
三、具服務熱忱、積極主動、認真負責、溝通協調與管理能力,可配合加班者尤佳。
四、須未具雙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7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之情事,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工作項目:
一、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相關業務。
二、辦理再生能源推廣利用、示範獎勵、免徵關稅等相關業務。
三、辦理再生能源設置情形、推廣措施等資料之統計與彙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3樓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通訊報名,郵寄10492台北市復興北路2號12樓經濟部能源局人事室收,信封上註記:「應徵能源技術組技士職務代理人」。
二、有意者請至經濟部能源局網站(http://www.moeaboe.gov.tw)布告欄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sjchao@moea.gov.tw,並請檢具下列證明文件: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有任何證明,請一併檢附證明文件影本)。
三、報名期限:111年06月17日(郵戳為憑)前,逾期不受理。
四、面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或檢附資料不齊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五、候補: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六、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實際到職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預估約111年12月底),聘用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七、待遇:薪資依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與經濟部聘僱人員敘薪及評核處理原則相關規定,國內外大學畢業者,以薪點280標準支給,折合薪資36,316元;國內外研究所畢業有碩士學位者,以薪點328標準支給,折合薪資42,542元,其他勞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八、本案聯絡電話:02-27757792趙小姐。
相關檔案
能技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A630660)
開啟能技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A630660).odt檔 17.86KB
開啟能技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A630660).pdf檔 91.17KB
開啟能技組職務代理人應徵範例資料檔(A630660).docx檔 23.09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