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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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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資訊
2022-06-15 13:55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約僱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點閱數307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職系: ※
職稱:約僱職務代理人
官等職等:5等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臺中市梧棲區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
二、具有公文作業能力及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
三、理工相關科系或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環保相關法規(行政命令)宣導及推動
二、綜整園區環保相關預算編製及執行
三、環保工作績效考評
四、規劃、推動園區低碳永續(循環經濟)業務
五、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聯絡方式:
1.意者請自111年6月15日(星期三)起至111年6月19日(星期日)止,以郵戳為憑,將應備表件逕寄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收(信封務必註明姓名、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視同未報名。並將【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切結書與自傳】電子檔E-mail至本分處人事室aj4832@epza.gov.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及「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2.上開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切結書與自傳請至本分處網頁(網址:https://www.epza.gov.tw/harbor/index.aspx)/新聞與公告/就業資訊」自行下載列印。
3.應備表件(影本)請以A4直式規格紙張印製,並依序裝訂如下:
(1)本分處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切結書及個人自傳
(5)其他與工作項目相關證件(無者免附)
4.全部報名表件,概不退還;報名所繳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變造情事者,經查明後撤銷參加甄選或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本分處將逕以電話通知,無須參加面試。
6.面試日期:暫訂111年6月24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面試相關訊息將於6月23日上午10時公告本分處網站,不另行通知,請自行上網查閱。
錄取及僱用:
1.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甄選結果暫訂於111年6月30日(視作業進度調整公告時間)於本分處網站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3.僱用期間:自111年7月1日起或簽約報到日起至本職缺111年度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一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錄取人員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折合新台幣36,316元(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自付額部分需按月扣繳)。
5.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立即解僱;另僱用原因消滅、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或所佔職缺經上級機關另為其他處分或遇法令、政策修訂致無法進用時,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7.聯絡人:04-26581215#682謝小姐。

報名日期
2022-06-15 00:00

2022-06-19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