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1名。
二.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專以上學校畢業。
2.具公務文書處理經驗者尤佳。
3.積極主動、學習能力強。
三.工作項目:
1.控管及處理全局郵資業務。
2.管理與執行全局發文郵寄業務。
3.規劃及管理本局與公務機關公文交換業務交遞作業、點收運作流程之處理。
4.採購及管理秘書室碳粉及影印紙等其他綜合性事項。
四.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自115年1月1日起僱);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五.工作地點: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
六.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文書科約僱佐理員」,並於114年10月7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任免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逕至下方下載或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 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職務內容及服務期間),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職缺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平時及年終評核表現良好者,得分年依評核結果續僱。
七.甄試注意事項:
1.本職務工作內容另需辦理大宗文件郵寄作業,包含文件登錄、報表統計及作帳、費用支付掃碼、打包機操作、厚重案卷搬運及交換傳遞等業務。
2.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第1項等相關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3.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八.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九.報名日期:自114年10月1日起至114年10月7日截止。
報名日期
2025-10-01 00:00
~
2025-10-07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