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視察
職系:經建行政
職務列等: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名額:1名
上網期間:自 115 年5月21日至115年6月3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公私立學校畢業,教育程度為大學。
2.具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且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且於報名截止當日無限制轉調情形(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4.最近3年考績須2年以上考列甲等。
5.具英文中高級B2專長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電子遊戲場業管理及相關業務。
2.辦理電子遊戲機評鑑相關業務及查驗貼證業務。
3.配合打擊詐欺相關業務。
4.其他與商業環境有關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業環境組特定事業科)
備註: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除外語能力證明外,其餘資料均為必要檢陳之文件,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3.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4.本案承辦人:本署人事室張專員(02)2343-3300#7602。
報名日期
2026-05-21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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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