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科員
職系:經建行政
職務列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名額:1名
上網期間:自 114 年10月 8日至114 年 10月16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以公共行政、管理學、國貿、商學、經濟相關科系者尤佳。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現職銓審薦任第6職等以上,最近3年年終考績至少2年考列甲等,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4.具備良好公文寫作能力、電腦文書處理及電腦軟體(word編排、excel)作業能力,且具與外部機關之溝通、協調工作歷練之經驗為佳。
工作項目:
1.立委質詢系統回復,立委題庫彙整及管考等。
2.審查陸籍人士來台及外國專業人士來台案件。
3.新聞輿情通報業務。
工作地址:臺北市中正區福州街15號 經濟部商業發展署(政策規劃組綜合管考科)
備註: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人事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註冊】→【登入】,並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含自傳),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外語能力證明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除外語能力證明外,其餘資料均為必要檢陳之文件。未於期限內完成上述作業或經本署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2.本職缺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相關公告資訊請至本署官網/新聞與公告/徵才公告專區查閱。
3.本職缺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本署亦得視甄試成績不足額錄取。
4.本案承辦人:本署人事室張專員(02)2343-3300#7602。
報名日期
2025-10-08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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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