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工廠登記辦法第2條第2項低污染事業之認定,與工廠是否已實際造成污染無關。
種類:決定訊息 發布單位:訴願審議委員會 發布日期:2022-04-08 10:58
本部109年3月20日經中字第10904601320號公告訂定之「低污染認定基準」,其低污染事業之認定係以工廠產業類別及產品製程為準,亦即行業別為其表列編號1至51之產業,或產品製程中含脫脂、酸洗、電鍍或陽極處理者,均非屬低污染事業,與是否已實際造成環境污染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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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1月25日經訴字第111006300480號訴願決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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